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
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粤府〔2012〕12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和第七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评估委员会评估意见,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文化厅提出的第七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共计99处),现予公布。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附件:第七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