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29期

2012年10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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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林少春副省长分工的通知

粤府〔2012〕11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林少春副省长分管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口计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民族、宗教、妇女、儿童工作。

  其他分工不变。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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