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32期

2011年11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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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和第一批省级珍贵古籍名录的通知

粤府〔2011〕13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文化厅确定的第一批省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5个)和第一批省级珍贵古籍名录(1098部),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古籍的重要性,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保护和科学保护的原则,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古籍保护工作。


  附件:1.第一批广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5个)

     2.第一批广东省珍贵古籍名录(1098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19日


附件1

  第一批广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5个)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

  中山大学图书馆

  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

  暨南大学图书馆

  佛山市图书馆

  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

  梅州市剑英图书馆

  汕头市图书馆

  江门市新会区景堂图书馆

  广州大学图书馆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惠州慈云图书馆

  阳江市图书馆

  广东省博物馆

  高要市图书馆


附件2 第一批广东省珍贵古籍名录(1098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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