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10期

2008年04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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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08年

制订规章计划的通知

粤府办〔2008〕14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2008年制订规章计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8年是新一届省政府工作的起始之年,做好今年的省政府立法工作意义重大。承担规章草案起草任务的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保规章制订工作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立法征求意见要认真研究、按时回复。省法制办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从严把关,广泛征求意见,及时跟踪督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省政府规章制订任务。

  各有关部门在规章草案起草协调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法制办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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