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15期

2007年06月0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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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6年度落实省激励型

财政机制先进单位的通报

粤府〔2007〕4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壮大县域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我省从2004年起实施激励型财政机制,充分调动了县(市)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取得显著成效。2006年,全省地级以上市、县上划省“四税”平均增长21.27%。其中,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平均增长21.53%,42个县(市、区)获得上划省“四税”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返还奖励及领导班子奖励,占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县(市、区)数的63.64%;53个县(市、区)获得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奖励,占享受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县(市、区)数的79.10%。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获得2006年度县级领导班子奖励的汕头市潮南区等42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授予获得100万元以上县级领导班子奖励的河源市东源县等15个县(市、区)“2006年度加快县域财政发展奖”;授予所属县(市)全部获得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奖励、上划省“四税”返还奖励和县级领导班子奖励的河源等5市“2006年度县域财政发展组织奖”。

  受表彰的单位要再接再厉,为促进我省县域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各地要继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06年度县级领导班子奖获奖单位名单

     2.2006年度加快县域财政发展奖获奖单位名单

     3.2006年度县域财政发展组织奖获奖单位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五月九日


附件1


2006年度县级领导班子奖获奖单位名单

(共42个)

  汕头市潮南区   雷州市

  南澳县 廉江市

  新丰县 吴川市

  东源县 遂溪县

  和平县 徐闻县

  龙川县 信宜市

  紫金县 高州市

  连平县 化州市

  丰顺县 五华县

  英德市 惠州市

  惠阳区 连州市

  惠东县 佛冈县

  博罗县 清新县

  龙门县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海丰县 连南瑶族自治县

  陆河县 阳山县

  阳春市 潮安县

  阳东县 揭东县


附件2


2006年度加快县域财政发展奖获奖单位名单

(共15个)

  东源县         博罗县

  和平县       阳东县

  龙川县        高州市

  连平县      化州市

  兴宁市     英德市

  蕉岭县    清新县

  惠州市惠阳区 潮安县 惠东县


附件3


2006年度县域财政发展组织奖获奖单位名单

(共5个)

  河源市 茂名市

  惠州市 清远市

  湛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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