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
“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办〔2006〕8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十二月四日
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展望2020年远景目标。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五"期间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丰硕成果。
1.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顺利完成两轮机构改革,政府职能得到进一步转变。省政府推进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507项,占事项总数的一半以上。投资体制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在全国率先实行了社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公共财政体系初步建立。建立激励型财政机制,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文化市场、国土资源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推进。
2.所有制结构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迅速。积极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国有经济主要向重要行业、先导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国有经济的竞争力、控制力得到提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民营经济的活力明显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2005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超过80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2年的34. 3%提高到2005年的39.6%。
3.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新型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积极进展。至2005年底,全省国有企业中,以各种形式完成公司制改造的达90%。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加快劣势企业退出步伐。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3000多户国有企业实施了兼并破产。重点扶持了一批龙头企业。省和大部分地级以上市成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并建立一系列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4.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体制改革成效显著。2005年全省实现了免征农业税。农村“并镇"、“并村”、“并校”等改革力度加大,共撤并乡镇414个,占总数的26%。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得到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规范,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明显成效。县域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步伐加快,出台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扩大了县级政府管理权限,第一批委托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达214项。在全国率先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取得较积极成效。
5.资本市场和区域市场建设取得新突破和新进展。至2005年底,我省国内上市 公司共有149家,累计融资1253.9亿元,居全国首位;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及保费收入总额等主要指标也均居全国首位。股权分置改革进展顺利。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开局良好、发展迅速,“9 + 2”有关部门签署43项合作协议,为建立公平开放的区域市场奠定基础。土地、人才、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不断完善。价格改革顺利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得到加强。
6.城乡统筹就业、社会保障和工资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统筹就业制度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基本建立,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预定的3.5%以内。基本实现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基本建立了城镇社会保险体系,至2005年底,全省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均居全国首位,分别达1565万、1131万、1605万、1235万人,比2000年底分别增长了 64.6%、51. 1%. 67.1%和295%。20个地级以上市初步建立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全省符合低保条件的171.9万人实现应保尽保。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为基础,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为主体的工资收入分配调控体系基本形成。制定并实施工资支付法规,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
7.科技、文化、卫生、教育等社会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初步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省属科研机构整体转制基本完成。在省直文化事业单位中推行全员聘用制,推动一批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改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医疗卫生事业,至2005年底全省建成民营医院138家。推进药品管理制度改革,全省二级以上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部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釆购。逐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民办教育取得较快发展。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基本落实,高等教育“三级办学、两级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
(二)当前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体制性问题。
1.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仍较普遍。一方面,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依然存在,一些政府部门仍不适当或过多地干预经济活动;另一方面,政府在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上还比较薄弱。
2.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还没有根本转换。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还不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财务等内部监管制度不健全;不少国有企业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相当部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用仍以资历和行政级别为主要标准;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企业薪酬管理和分配调控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务监管制度不完善。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国有资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缺乏体制和机制的有效保障。
3.农村经济体制不适应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征地制度不够完善;在户籍、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仍存在影响城乡实现统筹就业的体制性障碍,严重制约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体系还不健全。
4.现代市场体系不够完善。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比重偏低。农村金融服务落后,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区域市场内商品、资金、信息、技术和人才的交流还未完全顺畅。市场价格形成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发展不够规范,不利于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市场秩序仍需进一步规范。
5.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员工参保率偏低;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仍未实现较高层次的统筹;统筹城乡就业的制度还不健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
6.社会领域改革总体滞后。社会领域中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现象比较普遍。以公立机构为主体,投资主体多元化、各种性质服务机构有序竞争的局面尚未形成。社会领域的投入和服务在城乡之间差异过大。公共事业的监管体系不健全,相当部分公立机构的公益性质淡化。群众对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服务水平和收费机制问题反映较多。
(三)“十一五"期间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这个时期存在许多深化改革的有利条件。一是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省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政府支付改革成本的能力和社会对改革的承受力大大提高,这为今后的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二是改革开放使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群众对加快改革促进发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这为我省深化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三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这必然促使我省突破原有的体制机制约束,实现体制创新。四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推动我省相关领域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五是党和政府对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十一五”期间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提供了组织保障。
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影响“十一五”期间推进改革的一些不利因素。一是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大部分单项的、简单的改革项目已取得了重要成果或重要进展,未来改革的推进主要是在许多矛盾突出、牵涉面广、关联度大、敏感性强且带有综合性的领域和环节,改革的系统性、复杂性和风险性加大。二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将会引起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改革的难度加大。三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消费水平的提高,推进各项改革所必须支付的改革成本明显增加。四是全省不同地区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也制约着改革的整体推进。
“十一五”期间的改革有许多有利条件,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但总的来说,机遇大于挑战。我们必须坚定信心,继续发扬广东人“敢为人先”的精神,增强不进则退的紧迫感和争当排头兵的使命感、责任感,积极探索,努力进取,加快推进改革的进程。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社会公平为重点,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为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自主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和谐广东提供体制保障。
(二)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实现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到2020年建成完善 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到2010年的具体目标是:
——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初步形成。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明显加强;初步形成适应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共财政和宏观调控体系;初步实现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更加健全。
——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完善。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先导产业和关键领域的竞争力和控制力进一步增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国有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加快配套改革,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
——城乡协调发展的机制基本建立。县域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县域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发展机制不断健全。农村土地制度更加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民收入明显提高;粮食安全体系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机制逐步完善。
——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形成更具活力、更加规范的金融市场体系;土地、技术、劳动力、人才和产权市场趋于规范;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监管体系
进一步完善;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和行业协会体系初步形成;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城乡统筹就业和工资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初步建立以失地农民为重点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85%;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增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分扩大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社会领域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初步建立各种性质服务机构公平、有序、竞争的机制;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体制逐步完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1.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科学界定政府职责,进一步改变政府管理方式,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将政府的精力主要集中到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经济运行监测调节、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合理配置财政资金和土地等调控手段,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努力提高市场监管的水平,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增强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和风险的能力。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完善政府机构设置,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能分工,逐步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定化。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完善民主集中讨论和科学论证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创新审批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精简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整合执法力量,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2.合理划分省和市、县事权,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的职责权限。依法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探索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省以下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按照责权统一、重心下移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县(市)的管理权限,凡省已下放给地级市的管理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律下放到县(市)管理。积极推进社区街道办的综合体制改革,进一步精简机构和人员。
3.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结合广东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健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制度,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在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中,加快推行代建制。建立政府投资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制定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依法实行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制。建立以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和信息发布为基础,以土地和环保为约束,与金融、财政、税收、价格等密切配合的投资调控和监管体系。
4.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优化财政支岀结构,进一步增加财政对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农村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的投入,加大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投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零基预算,将部门和单位的非税收入和支出纳入综合预算。在省、.市、县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规范对土地和探矿权、釆矿权出让收入的管理。完善激励型财政体制。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5.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坚持和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改革公务员考核和奖励方式。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工资管理体制,实现工资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继续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探索公务消费货币化。
6.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政事分开。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改革,精减机构,优化结构”的要求,大力调整事业单位结构。改革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功能,完善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改革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度,并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改革事业单位投融资体制,逐步改变财政单一投资方式,引导民间资本投入社会事业。建立行之有效的事业单位监管办法,形成严格规范的事业单位监管体系。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优化所有制结构。
1.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先导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围绕增强我省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从提高产业关联度、优化配置资本、合理构建体制的要求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资源、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钢铁、石化和重大装备制造业等重要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和领域集中。对一般竞争性行业中缺乏竞争力的劣势企业,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2.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把企业领导人员从行政序列中分离出来,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分类管理。鼓励采取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制上市、股权置换等形式,实现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责权利关系,形成各自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行经理人制度。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新模式。
3.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完善的出资人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也管责任,完善和落实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能。加快市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组建,健全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以财务监管为核心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重点抓好企业财务监管制度、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国有金融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监管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坚持政企分开、放宽准入、引入竞争、依法监管的原则,推进垄断行业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对垄断行业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加快推进铁路、石油、电信、民航、邮政、烟草、盐业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输配分开和区域电力市场建设。
5.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和12个配套文件,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放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政策,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快中小企业立法、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继续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和舆论环境。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体制、科技和管理创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
(三)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继续推进县域经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县域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市县同城”的行政整合,继续加大“并镇”、“并村”和“镇改街”、“村改居”的实施力度,推动资源合理配置。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规划,推动城镇化发展。深化公路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体制。建立健全促进县域工业发展的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工业。在做好规划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工业进入园区发展。完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机制,进一步推动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现代农业生态园区建设。
2.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转变乡镇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完善乡镇管理体制,理顺县与乡镇、县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权责关系。规范乡镇机构设置,进一步精简机构和人员。整合与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新型的乡镇公共财政管理制度,保障农村基层政权运转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规范乡镇财政支出管理,不断完善财政监督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落实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申报、登记、鉴证、调解、仲裁管理制度。完善土地股份合作制,改进土地经营、分配、管理等机制。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稳步推进集体林权改革。
4.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科研院校、行业协会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农技服务,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积极推广农业保险试点,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5.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建立健全镇村两级财政保障机制,开展乡村债务审计,核准数额,分清性质和责任,逐步清理解决。同时,清理涉农收费,建设全省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加强动态监控,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四)发展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1.进一步发展和规范金融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推进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推动金融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一批资本充足、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严密、管理规范、综合竞争力强的证券、期货公司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建立规范的股票、债券、基金、保险、期货、外汇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加快发展保险业,建设区域保险中心。加快广州、深圳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构建粤、港、澳的区域金融合作平台,提升我省金融业的国际化水平。制定停业整顿的城市信用社退出市场的政策措施,推进地方商业银行改革,着力提高地方商业银行竞争力。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大力发展和完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对银行债权的司法保护,优化银行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完善金融监管体制,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土地市场。严格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非经营性用地公开供地制度。大力发展技术市场。规范发展人才市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2.加快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完善商品市场,推行现代流通业标准化体系,加快发展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为主的现代流通组织形式,促进流通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健全全省粮食安全体系。加快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发展适合新时期农村消费特点的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杏。
3.深化价格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电、油、水、气、土地、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收费等方面的改革,完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稀缺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国家石油价格改革措施。建立健全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及废物处理收费制度。制定实施绿色价格政策,形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能源、资源以及保护环境的价格机制。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和价格调控机制,健全价格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对价格和收费的监管。
4.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等行为。清理整顿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加 快建设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规范和发展各类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完善行业协会双重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市场经济中自律与诚信建设的作用。
5.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认真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和有关部门签署的各项合作协议。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模式,创新合作机制定和实施合作规划。加强各方在能源、商贸、科技、工商、质监、物价、税旅游、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作,形成多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格局。逐步消除阻碍区域市场建设的体制性障碍,建立公平开放的区域市场体系。
(五)完善就业和分配制度,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加快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方针,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实施《广东省促进就业条例》,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对就业和再就业的财政、信贷、税收等扶持政策。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促进扩大就业和再就业。整合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的信息引导、管理服务,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改革和完善现行的户籍、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制度,逐步消除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制度性障碍。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和外来工为重点,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完善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研究实行省级统筹。逐步推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账运作,并联系个人的缴费和退休福利标准,建立个人缴费激励机制。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医疗保险。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制定出台农村养老保险办法,重点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大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做到应保尽保。
3.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积极推行年薪制、职工持股、技术和知识产权入股、股票期权等分配制度。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深化企业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制度,健全职工集体劳动合同制和集体协商工资制。建立企业欠薪追究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维护劳动关系的基本和谐与稳定。加大垄断行业工资分配的监管力度,控制和调节垄断行业收入。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严格执行税收调节政策,加大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逐步解决社会收入差距过大问题。
(六)大力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1.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逐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全面推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建立健全运营机制、竞争激励机制和岗位管理制度。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要按"体制、转换机制、面对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在妥善处理好国有资产和安置好人员的基础上,通过公司制改造,转制为依法自主经营、独立运作的经营实体。加快文化领域的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积极调整政府文化投资结构,政府主要扶持公益性的文化项目和艺术团体。
2.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自主创新体系。推进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使我省成为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深化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推动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咨询服务类科研机构由科研事业型向科技经营型或中介服务型转制。推动公益类科研机构建立适合科技自身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进一步鼓励大中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鼓励建立民办科研机构和外资研发机构。加强资源整合,优化结构,加快培育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和国家、省级公共实验室。
3.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大力实施《广东省农村2001-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大力扶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卫生建设。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医疗机构监管机制,深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继续推进和规范药品招标投标工作,积极探索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措施和办法。探索公立医疗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以药养医体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医疗卫生事业,形成以公立机构为主,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公平有序竞争的局面。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城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10年,基本完成医疗卫生领域的管理体制改革,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农村卫生水平明显提高。
4.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调整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方向,重点加强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尤其是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全面推行免费义务教育。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学校布局调整,优化各类学校布局,提高办学效益。努力缩小基础教育区域间、城乡间、学校间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和完善与市场需要和劳动力就业紧密结合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金举办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形成以公办教育为主,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合理制定收费管理政策,建立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流动制度,切实落实全员聘用制。强化教师考核制度,加强聘任后管理和履职考核。
5.积极开展体育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进体育行政管理机构改革。加快体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建设亚运会比赛场馆为契机,推进体育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和营运企业化。鼓励社会资本兴办体育产业,推进体育事业发展。
(七)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促进公用事业发展。
1.推进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改革,强化市政公共服务。按照产业化发展、企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对现有的生产性、经营性和作业性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全面实行企业化改革。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市政项目,推行代建制度。
2.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市政公用事业的投入。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开放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和运营市场。除国家限制投资的项目外,允许社会资本、外国资本釆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通过公开招标投标,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规范市政公用设施的特许经营。对市政设施维护、城市绿化养护、城市环境卫生等作业市场,组建社会化作业公司,通过公开竞争决定作业任务。
3.加强对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管。进一步完善价格听证制度,规范定价行为,加强对市政公用事业和公益服务性价格的监督。建立政府对市政公用市场及特许经营的些管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市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高效优质供给。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改革的攻坚阶段。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要牢固树立以改革促发展促稳定的观念,将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把体制创新作为各地发展经济的强大动力,把改革的部署贯彻到各项发展措施中去。要切实加强实施改革规划的组织和领导。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研究改革和推进改革。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重视体改队伍建设,动员各方力量,确保体改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统筹协调。体制改革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各级政府要重视对体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和协调。要积极探索建立高层次的统筹协调机制,确保各项改革工作的有效推进。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建立和完善改革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同时各部门要从全局岀发,主动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改革。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要认真负责,履行职能,主动承担具体的协调组织工作。
(三)稳步推进。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改革将触及深层次的利益调整,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明显加大。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既要敢于攻坚、锐意进取,又要兼顾各方、积极稳妥,把握好改革措施岀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对“十一五”期间安排的重点改革项目(详见附件),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及有关的政策和措施,积极推进,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对影响面较大的改革措施,要坚持试点先行,取得成功经验后,再全面推行,以防范和减少改革风险。
(四)加强督促检查。在实施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时,各级政府要明确各项改革工作的责任单位,应根据形势变化,对各项改革进行及时跟踪和分析,并制定科学的改革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同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情况实行检査和评估,及时反馈规划实施效果,并根据需要提出调整意见。
注:附件(广东省“十一五”期间重点改革项目安排表)此略。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