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广东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06〕8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农业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十二月五日
广东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兽医管理体制,促进我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提高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改革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促进全省动物卫生工作和养殖业的全面发展,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改革目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逐步建立起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
1.组建省畜牧兽医局。省畜牧兽医局在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作为省农业厅的副厅级内设机构,配局长1名,由省农业厅副厅长兼任,不占省农业厅领导职数。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由省农业厅按程序报省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各地级以上市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和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机构,按照健全机构、明确职责、理顺关系、保障有力的原则,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养殖业发展情况和兽医工作需要,提出改革方案,按程序报批。各县(市、区)的改革方案,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上述原则,自行确定。上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负指导职责。
2.建立健全各级兽医技术支持体系。将省动物防疫监督总所原挂省动物疫病监测中心牌子,改为挂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承担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等技术工作。整合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现有兽医技术支持机构和资源,建立健全全省兽医技术支持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兽医技术资源,通过充实力量、资格认证、安全监管等方式,切实加强省和地区性兽医中心实验室建设。
3.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积极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根据实际情况在乡镇或分区域设立畜牧兽医站,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人员、业务和经费由县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照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分开的原则,科学界定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诊疗服务等经营性业务,使其与公益性职能合理分离。
(二)加强兽医队伍和工作能力建设。
1.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官方兽医是指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有权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各地要抓紧对现有兽医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釆取资格认可、政府任命等方式,将其纳入官方兽医队伍。
2. 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从事动物疫病诊断、治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对兽医体制改革中分流出来的兽医人员,依法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对经确认拖欠的工资、集资款:医疗费和挪用 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原则上要一次性付清。对已参保的分流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社会化管理。要通过成立兽医行业协会等方式,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3.切实加强兽医工作能力建设。要重视和加强兽医教育,保证人力资源储备,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兽医科学研究,完善动物疫病控制手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提高科学防治水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实施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等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技术推广、疫情测报等机构的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养殖水域的生态环境监测和水生动物病害防治监控工作。
(三)建立完善兽医工作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1.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工作所需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对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扑灭经费,以及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等经费,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及时拨付。其依法收取的防疫、检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加强对上述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加强动物防疫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兽医工作机构的设备、条件,建设各级各类兽医实验室,提高诊断、检测能力和生物安全水平。各地要按照全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编制本地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建设项目纳入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实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
(二)周密部署,有序推进。省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由省农业厅牵头会同省编办、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2006年年底基本完成。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编制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机构,落实工作措施。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处理,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监管,严肃纪律。为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省将适时对各地改革工作进行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职、调动和评聘职称。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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