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
先进单位的通报
粤府〔2006〕7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 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省食品安全形势保持了较为 稳定的局面。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广州市人 民政府等35个单位,授予“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受表彰的单位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完善我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 为确保全省食品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 样,继续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共同开 创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附件: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广州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
佛山市人民政府
中山市人民政府
清远市人民政府
潮州市人民政府
南雄市人民政府
鹤山市人民政府
阳西县人民政府
高要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办事处
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新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梅州市农业局
惠州市农业局
珠海市卫生局
肇庆市卫生局
佛山市卫生监督所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惠州市惠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河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广东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渔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监管处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
广东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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