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第24期
2004年09月05日出版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8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经2004年6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修改《广东省核电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四项政府规章,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黄华华
二OO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