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第10期

2004年04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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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04年纠风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4〕3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0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政府纠风办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200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纠风办二OO四年三月二日)


  2004年,我省纠风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纪委第三次全会、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化专项治理,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努力拓宽工作渠道,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主要任务

  (一)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巩固和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政策,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决策听证、收费审批、收费公示、收费巡查督导、收费审计、校务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以及基层政府和部门搭车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加强对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收费管理,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继续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

  (二)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医务人员在抗击非典中表现出的崇高职业精神,深入学习省中医院等先进单位抓行风建设的经验,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实行医德考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激励和惩戒等管理机制,进一步解决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在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继续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00%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釆购,有条件的珠三角地区的镇、街道医疗机构都要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釆购;应招标的药品100%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釆购;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药品,严格按规定的作价办法进行零售作价,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完善药品招投标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中介机构参与代理的竞争机制,加强对招标采购全过程和后续工作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规避招标、违规操作、不履行合同、不按规定向患者让利以及串通投标、商业贿赂、向投标企业乱收费等违纪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对部分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釆购试点工作。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完善监管办法和政策,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药价格秩序,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严密监控已取缔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加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整顿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的力度。

  (三)継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改革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税费征管行为。加强筹资筹劳管理,严格“一事一议”的议事程序、范围和上限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和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乱收费的专项治理,纠正和取消面向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加强对农村用水用电收费等价格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坚决查处顶风违纪向农民乱收费的行为。继续落实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积极预防发生并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

  (四)深入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一步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清理整顿路桥收费站,严格新设站(点)的审批和规范管理。积极推行“一市一策”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等做法,监督落实省政府已经批准的收费站撤并方案的实施,督促尚未制订撤并方案的市加快工作进度;认真做好地级以上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考评工作,促使一批地市在年内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目标。继续加大对蔬菜运输“绿色通道”和公路“三乱”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公路“三乱”问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允许上路部门的职责权限,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的路子,建立健全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五)进一步落实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政策规定,严肃查处继续以权搞摊派发行或变相摊派发行等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落实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有效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

  (六)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行政事业单位经政府授权或委托,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具有政府垄断行为的收入以及利用国有资产(资源)收取的收入等非税收入,全面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改进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加强综合预算管理,扩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范围,2004年地级以上市都要全面推行改革试点,条件成熟的县(市)也要开展改革试点,并积极向乡镇一级推进。积极推行统一公务员岗位津贴制度,继续加强对省直机关和部分市、县统发岗位津贴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统发”后乱发钱物行为。加大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小金库”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精神,认真清理整顿行政执法人员的着装。

  (七)对省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审批项目特别是收费项目进行全面复查、重新审核。结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审核,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轻社会负担。

  (八)加强政府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针对干部职工队伍和行风建设的实际状况,选择一两个突出问题,认真加以解决。特别是要以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为重点,大力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切实解决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以及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省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带头、指导和监管作用,认真落实部门纠风工作责任制,抓机关带基层,建立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的有效机制,促进部门和行业的风气明显好转。

  (九)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突岀问题为重点,省、市、县三级联动,在全省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继续组织对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进行“行风评议回头查”以及乡镇、社区基层站所行风评议活动。推广“万人评公务”的做法,创新评议方法,提高评议质量和效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纠风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纠风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继续发挥纠风专项治理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省教育、卫生、农业、治理公路“三乱”、宣传、财政、纠风、直纪工委(省直监察专员办)等部门,要分别对牵头负责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和复查审核审批收费项目、治理报刊发行中不正之风、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民主评议行风等工作负起责任,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参与部门要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和行业都要把纠风工作纳入业务管理和各项政策措施之中,制定纠风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2004年全省纠风工作的重点是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省直机关还要重点做好审批项目特别是收费项目的复查审核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和各自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都要有重点地加强监督检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和高等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重点对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和医疗服务中执行医德医风有关规定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点对执行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以及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重点对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村级“限额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重点对公路“三乱"易发多发地区和蔬菜运输“绿色通道”进行明查暗访,有效整改;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的管理、严禁设“小金库"以及统发公务员岗位津贴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件要坚决查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要重视抓好正面典型,有效指导和推动全省工作。

  (三)纠建并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在从严治标的同时,要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不正之风的体系。要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和法规观念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健全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群众团体和特邀监察员在纠风和行风建设中的民主监督作用,重视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加强自下而上的内部监督,形成畅通、快捷的纠风信息反馈系统。要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解决不正之风的有效办法和措施。

  (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坚持依法依纪纠风,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维护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严肃性。要严格掌握政策,把惩处与教育、查处与防范结合起来,做到宽严相济。要加强对纠风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中的难点和政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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