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长副省长分工的通知
粤府〔2003〕1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省长、副省长的分工通知如下:
黄华 华 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李鸿忠副省长:常务副省长,分管省府机关、计划、财政、审计、税务、粮食、经济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工作。
汤炳权副省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外经贸、口岸、旅游、侨务、外事、对台工作。
许德立副省长:分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国土、人防、工商管理、体育、核应急工作。
游宁丰副省长:分管工业、交通、通信、内贸、质量监督、药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李容根副省长:分管农口、供销社、公安、司法、打私、民政、人民武装工作。
谢强华副省长:分管人事、编制、监察、劳动、社会保险、统计、物价、法制、文史、参事、档案、地方志工作。
雷于蓝副省长:分管文化、卫生、计划生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民族、宗教工作。
宋海副省长:分管科技、教育、金融、信息化、知识产权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OO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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