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第8期

2003年08月25日出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省政府公报 > 2003年公报 > 第8期
【打印】 【字体:

关于表彰2000—2002年度广东省粮食工作

达标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粤府〔2003〕6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0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粮食工作政府负责制,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增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确保了粮食供求的总量平衡和全省粮食安全,为促进我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根据《广东省粮食工作考评办法》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在2000年至2002年度落实粮食工作政府负责制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深圳、珠海、佛山、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潮州市人民政府为“2000—2002”年度广东省粮食工作达标单位”称号,并发给匾牌。同时,给予上述达标单位的市长和分管计划、粮食、财政、国土资源、农业的副市长通报表扬,并发给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3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确保全省粮食安全作出新的贡献。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把落实粮食工作政府负责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千方百计确保全省粮食安全,为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附件:2000—2002年度广东省粮食工作达标单位和个人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2000—2002年度广东省粮食工作

达标单位和个人名单


  —、达标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

  珠海市人民政府

  佛山市人民政府

  梅州市人民政府

  惠州市人民政府

  汕尾市人民政府

  阳江市人民政府

  潮州市人民政府

  二、个人

  深圳市

  于幼军 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现为湖南省常务副省长

  李德成 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卓钦锐 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梁道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应春 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珠海市

  王顺生 珠海市人民政府市长

  冼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余荣蔼 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林行道 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何宁卡 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佛山市

  梁绍棠 佛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邓威楹 佛山市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现为市人大副主任

  刘耿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现为禅城区委书记

  卢汉超佛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现为市委副书记

  梅州市
  魏潘尧 梅州市人民政府原市长、现为市政协主席
  何正拔 梅州市人民政府原市委副书记、现为市长
  曾超麟 梅州市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现为市人大副主任

  张荣林 梅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现为常务副市长
  惠州市

  柳锦州 惠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吴石牛 惠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现为市政协副主席

  林惠纯 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林添好 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汕尾市

  戎铁文 汕尾市人民政府市长

  莫英群 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林义君 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世顶 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阳江市

  江泓阳江市人民政府市长

  陈潮雄 阳江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业明 阳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梁本佳 阳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钟 毅 阳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潮州市
  李清 潮州市人民政府原市长、现为省环保局局长

  骆文智 潮州市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现为市长

  柯炳强 潮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现为市人大副主任

  蔡显伟 潮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现为市人大副主任

手机阅读

打印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