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先进集体的通报
粤府〔2003〕8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各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加强环境卫生治理、维护城市市容市貌整洁、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等20个单位“广东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全省通报表彰。
希望全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部门以先进集体为榜样,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开创市容环卫工作的新局面。同时,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加快我省城市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先进集体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OO三年十月十日
附件
广东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先进集体名单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
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
广州市东山区市容环境卫生局
广州市卫生处理厂
广州市水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深圳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
深圳市福田区机械化清扫所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环境卫生管理所
汕头市金平区升平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处
南海市大沥区城区办事处市政管理办公室
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东莞市长安镇环卫管理所
中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江门市垃圾处理场管理所
湛江市霞山环境卫生管理处
信宜市环卫园林绿化局
肇庆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清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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