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第10期

2002年04月0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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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

粤府〔2002〕21号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稽查总队成立公告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2001年12月3日粤府函〔2001〕468号文批准,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总队现正式成立,自2002年4月1日起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执法。执法职责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名义,对有关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其执法人员持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上岗执法。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总队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南村路泰山庙前3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6楼。举报、投诉电话:12365。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二年三月一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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