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容根副省长强调继续抓好公众聚
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联席会议上,李容根副省长肯定了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为了确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保证我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李容根副省长强调: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保证各地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各地要实实在在排查出重点问题和隐患,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狠抓落实,切实整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加大联动部门的配合力度,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各部门要通过专项治理,认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的管理工作,达到“标本兼治”和“长治久安”的目的。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席会议成员要加强信息沟通,各厅局具体工作部门和联络员要认真了解掌握本系统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情况,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
三、加大整改力度,解决突出问题。一是要解决好《消防法》实施前后存在的问题;二是认真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单位责任制不落实、制度管理混乱、安全疏散通道不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不规范、消防设施不齐等,必须限期整改完毕;三是认真解决学校、医院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四是解决好存在火灾隐患的博物馆、图书馆、电视演播室等一些特殊单位的整改问题。
四、加大消防宣传培训力度,发动群众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地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消防法规、消防知识,报道专项治理工作,要让广大群众认识到消防安全人命关天的道理,认识到消防安全是法律强制要求的道理,认识到存在火灾隐患发生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真正重视消防安全,自觉配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李容根副省长最后指出,我省的专项治理的工作仍非常繁重,整改火灾隐患的任务仍相当艰巨。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努力,振奋精神,尽职尽责,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动力,认真研究对策,克服各种困难,把我省的专项治理抓出成效,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粤府字〔2001〕32号)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