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成立第九届全国运动会广东代表团
省政府7月23日成立第九届全国运动会广东代表团。代表团名誉团长由卢瑞华(省长)担任,团长由许德立(副省长)担任,常务副团长由董良田(省体育局局长)担任,副团长由程良洲(省政府副秘书长)、杨迺军(省体育局副局长)、叶细权(省体育局副局长)、田新德(省体育局副局长)、蔡伟雄(省体育局纪检组长、监察专员)、余国权(省体育局党组成员,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院长)、黎小江(广州市体育局局长)担任。秘书长由杨迺军兼任,副秘书长由招少鸣(省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甘焯雄(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处长)、王禹平(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副院长)、王涪铎(省体育局黄村体育训练基地主任)、刘克军(省体校校长)、高敬萍(省体育局船艇基地主任)、顾玉熙(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担任。
(粤办函〔2001〕4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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