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第20期

2001年07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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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粤府办〔2001〕42号


关于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桂花水库出险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今年4月26日下午,我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桂花水库(小二型)发生险情,溢洪道陡坡段靠山体的右侧墙倒塌(长度40米),底板拉裂、淘空(长度40米、最宽7米 多、最深达2.5米),对水库大坝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初步估计这次险情造成经济损失28万元。

  险情发生后,清远市委、市政府,连山县委、县政府和水利等部门的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险。省三防办接到情况报告后,省水利厅主要负责领导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由于这次工程抢险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险情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将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根据现场情况分析,该水库险情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工程设计不够完善。该水库建于五十年代,设计考虑不足,溢洪道右侧墙山坡上未开排水沟。4月下旬连日降雨,山洪直冲溢洪道靠山体的右侧墙回填土,导致土体严重流失而侧墙失稳倒塌、底板拉裂和淘空;二是水库年久失修,管理不善。去年对工程进行加固时,省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1万元,但市、县、镇的配套资金不到位,导致工程安全加固建设任务未能按设计要求及时完成。在这种情况下,水库防汛管理仍存在严重问题。桂花水库发生险情前几天,该县组织的防汛检查已发现该水库溢洪道右侧墙附近种植的草皮被人为破坏,并种上花生,而防汛行政责任人(连山县永和镇副镇长邓先希)未能及时作出适当处理,使4月下旬连降的大雨到暴雨造成的山洪直冲溢洪道靠山体的右侧墙回填土,最终导致险情扩大。

  去冬今春以来,省委、省政府极为重视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先后多次发文要求各级政府做好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并组织了督促检查,但仍有个别地方对此工作不够重视。桂花水库出险,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反映了我省小型水库工程标准低、安全隐患多,同时也充分暴露了在工程防洪和管理责任制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清远市政府要吸取教训,对桂花水库出险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立即开展地毯式的检查,及时处理和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引以为戒,吸取教训,以防发生类似问题。

  针对小型水库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小型水库安全加固工作

  解决小型水库安全隐患问题,关系到水库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是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把解决小型水库安全隐患问题议案的实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当务之急,要认真检查小型水库的隐患,并按轻重、缓急及时作出处理,要千方百计落实各级配套资金,积极发动受益群众全力以赴把小型水库安全加固工作做好。

  二、切实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政府的行政首长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履行所负的职责,认真按照《防洪法》和有关规定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目前已进入汛期,务必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如因工作失职,导致水库崩塌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杜绝出现“豆腐渣"工程

  在小型水库安全加固建设过程中,水利部门要认真做好技术管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抓好工程施工质量,杜绝出现“豆腐渣”工程。

  四、切实理顺工程管理体制,加强队伍建设

  要认真按照粤府〔1997〕86号文要求,切实理顺工程管理体制,明确责、权、利,促进工程走上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落实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人员,积极做好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考核工作,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素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一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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