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第1期

2001年01月0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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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

广东省军区文件

粤府[2000]84号


关于给麦伟贤同志追记一等功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台山市冲蒌镇武装部长麦伟贤同志,自1978年从事基层武装工作以来,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在他的带领下,冲蒌镇武装部连续15年被上级评为“征兵工作全优单位”,连续13年被评为“先进武装部"。他本人连续14次被上级军事机关和市、镇党委政府评为先进个人。麦伟贤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虽身患癌症近10年,但他以顽强的意志同病魔作斗争,坚持工作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为基层武装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为了表彰先进,根据《民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决定,给麦伟贤同志追记一等功一次,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预备役人员,要学习麦伟贤同志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学习他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学习他全心全意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的优秀品质,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部队民兵预备役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

二OOO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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