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第6期

2000年0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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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粤府[2000]4

转发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

继续做好公路等交通规费

征收工作意的通知


各市、、自治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

  现将《国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继续做好公路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的通知》(国办发20002号)转发给,各交通、政、公安、物价等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交通和车辆改革方案正式公布施之前,按通知要求和行交通规费征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继续认真做好各项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及解决征收工作中出问题维护序,既要避免国家交通规费的流失,又要保好群众利益。


  广省人民政府

  二OOO年二月十四日


厅转发交通部等部

继续做好公路等交通规费

征收工作意的通知

国法[2000]2


各省、自治区、直市人民政府,国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交通部、政部、公安部、国家委《继续做好公路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意》已院同意,现转发给请认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OOO年一月十四日


继续做好公路

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意

交通部政部公安部  国家

19991228日)


  近几个月来,一些位和个人错误认为,《中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改后即可不缴纳公路等交通规费,因而出了拖欠、拒、抗公路等交通规费事件,造成国家交通规费大量流失。保障公路辆购置附加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正常行,提出如下意

  一、在交通和车辆改革方案正式公布施之前各地仍应严有交通规费征收的有关规定,继续好公路车辆购置附加、公路运管理、公路运附加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内河航道养护费水路运管理、水运客运附加、海南省燃油附加等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

  二、地方各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交通规费征稽造必要的境,切做好公路等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交通、政、公安、划等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通力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公路等交规费征收工作的领导、宣协调工作,及解决征收工作中出问题维护秩序。

  三、各缴费义务人要格按行征缴办法和准,自觉缴纳规费和拖欠的交通规费,交通规费征稽机构要继续规费并依法收取滞金和款;故意妨碍国家征员执行公的,要依法严惩,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追究刑事任。

  四、各地交通规费征稽机构和人要按照《于加强养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急通知》(交公路19994号)和《于切做好公路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1999236号)的要求, 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以国家利益重,位,恪尽守,保持定,照章收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车辆等工作中,要继续严行国家有关车辆管理的定,没有缴纳车辆购置附加和公路车辆,不予理登妨碍国家交通征依法行公法犯罪行,要依法予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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