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同意恢复省人民
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省政府8月10日同意恢复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履行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赋予的各项职责,综合协调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体工作由省残疾人联合会承担。恢复后的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欧广源(副省长)任主任,周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任常务副主任,林社后(省残联常务主席)、张泰岭(省教育厅副厅长)、叶秀仁(省民政厅副厅长)、郑振涛(省财政厅副厅长)、林王平(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王智琼(省卫生疗副厅长)任副主任,胡中梅(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黄业斌(省计委副主任)、马宪民(省科技厅副厅长)、罗木生(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罗娟(省公安厅副厅长)、武传明(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林烈发(省编办副主任)、房庆方(省建设厅副厅长)、颜学亮(省农业厅副厅长)、孙强(省文化厅助理巡视员)、梁桂英(省计生委副主任)、曹凤檀(省国税局副局长)、黎宇同(省地税局纪检组长)、王克曼(省广播影视局副局长)、叶细权(省体育局副局长)、叶伯享(省统计局副局长)、黄宏耀(省工商局副局长)、何文光(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张烈福(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长)、邝日建(省中医药局副局长)、梁树声(省法制办副主任)、肖锦哲(省外办副主任)、陈仰豪(省侨办副主任)、张镇堆(省台办副主任)、孟建波(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郑逊(省农业银行副行长)、沙少娟(广东海关分署副主任)、易仲才(广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副部长)、曾志军(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陈文杰(省总工会副主席)、李嘉(团省委副书记)、杨洁芝(省妇联副主席)任委员,秘书长由林社后兼任。
(粤办函[2000]451号)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