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第20期

2000年07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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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决定重新组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为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国发〔199922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重新组建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是省政府主管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市的老龄工作;承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由欧广源副省长任主任,周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任常务副主任,罗东凯(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许道生(省民政厅厅长)、谭璋球(省人事厅厅长)、甘兆炯(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任副主任,委员包括李子彪(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仁福(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伍焕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助理巡视员)、陈邦本(省计生委纪检组长)、李小鲁(省教育厅副厅长)、罗木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武传明(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郑振涛(省财政厅副厅长)、陈承旗(省建设厅副厅长)、孙强(省文化厅助理巡视员)、王智琼(省卫生厅副厅长)、王克曼(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叶细权(省体育局副局长)、朱仲南(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熊龙胜(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黎柳莲(省总工会副主席)、周丽琼(省妇联副主席)、钟万明(团省委副书记)、史顺兴(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专职人员)。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由许道生同志兼任。

  (粤府办[2000]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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