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同意设置广东松山职业技术
学院等五所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授权广东省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的批复》(教发[2000]119号)精神,省政府于6月22日同意广东韶关钢铁集团职工大学改制为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广东韶关钢铁集团职工大学的校名;广东农工商管理干部学院改制为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广东农工商管理干部学院的校名;广州铁路运输职工大学、广州铁路机械学校、广州铁路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三校合并转制为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广州铁路运输职工大学、广州铁路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校名。在未理顺广州铁路机械学校的经费渠道之前,暂保留广州铁路机械学校的校名;佛山煤田职工地质学院与佛山市职工大学、佛山机电学校合并转制为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佛山煤田职工地质学院、佛山市职工大学、佛山机电学校的校名;设置民办新安学院。
上述设置的学校从2000年起以新校名招生,学校原主管部门及经费渠道不变,教学管理统一归口省教育厅,具体办法由各主办单位与省教育厅商定。
(粤府函[2000]3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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