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第13期

2000年05月0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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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粤府办[2000] 35

广省交厅职能配置、内机构

和人员编定的通知


各市、、自治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省交通厅职能配置、内机构和人员编定》已省人民政府批准,予印


广省人民政府

〇〇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广省交通厅职能配置、内机构

和人员编定的通知


  根据中共广省委、广省人民政府《于印〈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2000] 2号),置交。交通是主管公路和水路交通行的省人民政府成部

  一、

  (一)划出的

  1.全省水域的水上安全督工作交由交通部一管理。

  2.将出租管理能交地方各城市人民政府,由其自行确定管理部

  (二)转变

  1.除国家、省的重点和大中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原由交通直接管理目的估等具体工作,交业单位或中介机构承担。

  2.除国家、省的重大科技目外,原由交通直接管理的科技目成果定、评审评奖、推广等具体工作,交业单位或中介机构承担。

  3.解除与所属企的行政隶属系,不再管理企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整,交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交通的政策、法拟订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略、方政策和地方性法章并施。

  (二)拟订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划、中划和年度划并施。

  (三)组织实施重点物急客负责和省内跨市旅客运管理以及汽出入境运管理;负责政府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督;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集,负责管交通金的付和管;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工程的督和造价管理;负责公路(、隧道)通行(点)的管理;负责公路、水路交通无线电管理。

  (四)指交通行体制改革;交通运和交通基本场实督、管理和控,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的平争秩序;引交通运输业优构、协调发展;负责公路、水路有交通战备工作。

  (五)组织公路及其施建维护,在“改税”施前负责公路规费稽征;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运政管理;负责公路运营业性客站()、汽车维修、检测、汽、公路运、搬运装卸、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的行管理。

  (六)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维护规费稽征;负责路运、水路运、内河救助打、船舶代理、外引航、航道、港口及港航施建使用岸线布局的行管理。

  (七)制交通行科技政策,组织重大交通科技目攻;指督交通行术标准和范的施。

  (八)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利用外工作,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承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交的其他事

  三、内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交通厅设11(室):

  (一)公室

  组织协调厅工作;起草重要告和合性文件;负责值班、文秘、督、政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和机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厅及指直属位的安全、保作;负责重要会和活组织

  (二)政策法规处

  指交通行体制改革、整、法制工作;负责组织拟订交通行地方性法章的有工作和重大政策的起草、立划和协调工作;负责交通行政复议督工作;承办厅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

  拟订交通行业产业政策、投融政策;拟订公路、水路交通划和有关计划;负责中央与地方合投、省投以及利用外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收费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价工作;负责港航施建使用岸线的布局划及查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工作;负责公路、水路交通战备、救灾等合管理工作。

  (四)财务审计处

  制交通行业财务审计规章制度和交通金使用管理制度、法并指施;管理交通经费专项资金、算、外、信以及利用外财务工作;负责厅管交通金的付及使用督;负责厅和直属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五)基建

  负责交通基本建设综合工作;会同省有主管部门组织交通基建行业规章、准、范、定组织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和交通大中型目概算、算、初步设计审查和上报审批工作;组织国家、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施和量管理;会同省主管部门组织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竣工收;维护交通行基本建平等争秩序。

  (六)公路运管理

  拟订公路客站()建设计划;组织实施重点物急客公路运负责组织征收公路运管理并提出使用意负责交通公路稽站的管理;负责公路运政管理;负责跨省和省内跨市运输车辆的运力投放及线路的管理;负责出入境运管理;负责公路客营业性客站()、机动车辆维修、检测、汽、公路运、搬运装卸、机动车驾驶学校驾驶员的行管理,维护公路运平等争秩序。

  (七)水路运管理

  组织实施重点物急客水路运负责组织征收水路管理并提出使用意负责水路运政管理;负责跨省、跨市、外水运企和船舶运力投放及航线的管理;负责水路运、港口、水路运、船舶代理、外、引航的行理,维护水路运平等争秩序。

  (八)科技教育

  拟订交通行科技、教育展政策、划和划并指导实施,推科研、教育体制改革;组织重大交通科技目攻并促成果推广;管理交通行术标准、量和范工作;负责路、水路交通无线电管理;指交通行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以职业教育工作。

  (九)外经处

  办理交通行、合、合作经营和直属位引术设备等有关业务;参与有关单位引进项目的立研究;厅驻外机构有关业务工作;外交通合作与交流。

  (十)人事

  负责厅及指直属位人事、劳动、机构制工作;按定管理直属领导干部;助有门组织、指专业术资评审和交通工技能定、等考核工作;管理国外智力、人才引工作;出国出境人员办理有关报业务

  (十一)察室(与纪检组、机党委公室合署)

  负责厅及指直属位的察、纪检、党、廉政建等工作;承级纪检察机的事负责厅和指直属位的党统战、共青、工会、女、划生育工作;组织直属位政工干部评审工作;指交通行精神文明建工作。

  四、人员编

  交通行政71名,事业编35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不含纪检组长,工程1名,正副处长(主任)29名(含机党委专职书记)。

  为离退休干部服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

  (一)全省水域的水上安全督工作交由交通部一管理以,原由省交通及省港局承担的船舶检验管理能是否随交,根据船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由交通部与省政府另行商定。

  (二)根据交通部与省政府签订协议,引航管理能与水上安全督管理能分离后移交地方港管理机构,由省交通行使行管理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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