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第12期

2000年04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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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粤府[2000]21

广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机构和人员编定的通


各市、、自治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位:

  《广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机构和人员编定》已省人民政府批准,予印


  广省人民政府

  二OOO年三月二十九日


广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

机构和人员编


  根据中共广省委、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2000]2号),科学技会更名科学技术厅。科学技术厅是主管科技工作的省人民政府成部

  一、

  (一)划出的

  将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能,交识产权局。

  (二)划入的

  原划委会承担的组织编制科技展中划、重大科技攻关划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划的能。

  (三)转变

  1.将重大科技攻关划、自然科学基金目、星火划、火炬划、成果推广划、新划、科学研究划等科技目的前期论证评估、程管理、收中的一般事性工作,交由科研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2.市、(区)人民政府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目批准后,由市、(区)人民政府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实管理。

  3.将成立省工程技研究开中心、社会实验区、省髙新技术产业区、省星火技密集区的前期论证评工作,交以上市(含德市)人民政府、科研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4.将科技金使用的具体审计估工作,交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5.将科技管理工作中的各科技统计、科技成果登、公和科技励工作中的事性工作、科技期刊的审读、科技管理人一般性培等工作,交由科研事业单位承担。

  6.不再口管理原利管理局(识产权局)

  7.行政企分开,与所属企

  8.取消全国青年星火带头人与星火带头标兵、省科研院所出口、省高新技营进出口、技性收入提取酬金等批事

  (四)增加的

  参与对经济社会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多学科的合性目、引进项目的论证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整,科学技术厅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展的方、政策和法拟订地方性法章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科技展中划和年度划。

  2.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展的重大问题,会同省有关研究确定全省科技展重大布局、域;推全省科技新体系建,提高全省科技新能力;参与对经济社会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多学科的合性目、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3.组织制定科技攻关、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实验室、星火划、火炬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划、重点新划和科学研究等科技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省工程技研究开中心划,加管理。

  4.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用技的开与推广工作,指科技成果化;指各种科技示范推广基地、高新技的建;促科技型中小企术创新工作。

  5.负责管理口管理的省、本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展基金。

  6.研究科技人才源的合理配置,参与研究制定专业人才伍建划、政策措施和组织专业继续育。

  7.研究制定和组织实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划;负责关科技外事核工作。

  8.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励、科技保密、技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等工作;促科技工作;制定科学技普及工作划,推科普工作展;促科技咨、科技估等科技服机构的展,推科技服体系的建立。

  9.负责科技信息、科技宣、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的管理工作;负责省科技信息网管理工作。

  10.协调省直各部和各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11.省人民政府和科学技部交的其他事

  三、内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科学技术厅设11(室):

  (一)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起草、研、督信息、宣、会、文、档案、信访、提案(案)、机要、保密工作和机关财务、基建、接待工作;负责省科技信息网理工作;承省科教领导、省政府科技咨会交的有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研究拟订科技展的政策、法章和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省直科研机构、各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软科学研究工作;负责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促科技工作;负责全省性科技民的核准工作;助有关部研究制定专业人才伍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和组织专业继续教育;负责牵头组织拟订科普工作划、划,组织安排科普工作的研和检查督促;指科技市()工作。

  (三)(与社会展科技合署)

  组织研究科技略,会同省有关部门编制科技展中划;组织编制科技新百工程、研究开发计划指南;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省工程技研究开中心等科技基地划;组织实施社会划和社会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关划;组织实施涉及人口、源、境、医药卫生、海洋和可持续发试验区等科技工作;管理跨地区、跨行的重大科技目;负责科技新体系的建和管理;负责科技划的协调合平衡和提出经费配置的建核新建研究开构;负责组织科技统计

  (四)条件财务处

  会同有关部研究制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负责编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项费"、科技专项资金和各科技展基金等有关经费、决算,推科技经费财务改革和财务制度的施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制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研究所改造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重大科学工程等基地建设计划;负责科技期刊管理工作;指导实验动物、大型科学器装管理和作网管理工作;管直属位的国有资产

  (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

  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划、施方案;组织实施工业领域重大科技攻关划以及火炬划、髙新技术产业发金等重大高新技术产业目;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区的业务及有关工作;施促高新技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高新技(集)的定、考核工作;承担重点高新技术产品的定工作;负责组织业领域的国家高新技研究目的申和管理;组织科技型中小企术创新工作;组织国家子信息化目的申和管理;参与技术创新工程的组织实施。

  (六)基研究

  研究提出基研究的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究的划;组织布基研究目指南,受理基目的申和管理,指协调研究工作,促研究伍建,承研究的有关工作。

  (七)村科技

  研究提出促进农业村科技展的略和政策措施;研究订农业村科技划和划;组织实施重大农业科技攻划、星火划和科技扶贫计划;负责星火技密集区、星火龙头定和考核工作;指导农业村重大科技产业范、星火培;指导乡镇的技术创新。

  (八)科技成果与技场处

  研究提出促科技成果化的有关政策措施,制科技成果价、登、科技励、技保密、技出口的管理法并组织实施;制和组织实施年度科技成果重点推广划和重点新划;负责全省科技励工作,承省科技评审会交的工作;负责科技成果信息;研究拟订发展技的政策章并组织实施,负责术贸易机构的核,指定登工作。

  (九)外科技合作

  研究拟订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和章制度;组织实施政府及有关国际组织间的科技合作划、协议负责科技外交流工作;核与协调重要民科技合作交流目;开展科技展的信息跟踪、分析工作;负责审批有关科技团组访及境内外国科技展会、国科技学

  (十)人事

  负责机关和指直属位的人事、机构制、教育、培安全保工作。

  (十一)察室(与纪检组、机关党委公室合署)负责机关和指直属位的察、纪检审计、党群、精神文明建、宣等工作。

  四、人员编

  科学技术厅机关行政68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3名(不含纪检组长),正副处长(主任)2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书记

  为离退休干部服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按有关定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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