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第12期

2000年04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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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粤府[2000]26

广省地方税能配置、内

机构和人员编定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省地方税能配置、内机构和人员编定》已省人民政府批准,予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O年三月二十九日


广省地方税能配置、内

机构和人员编


  根据中共广省委、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2000]2号),置地方税局。地方税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

  (一)划入的

  1.原社会保局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能。

  2.国家税务总局、省人民政府定的其他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能。

  3.政部承担的税收调查研究能及税收政策、法章的起草和程中的一般性解工作。

  (二)转变

  将具有社会中介服的工作,交依法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

  (三)加

  按照垂直管理的管理体制,加强对全省地方税的直接领导机构制、经费、人员实行垂直管理。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整,地方税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政策和各税收法律、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法。

  (二)负责地方各税、社会保险费、文化事设费和省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征收的其他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

  (四)检查监督各部、各位和地方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章的情况。

  (五)管理地方税的人事、劳动、机构制和经费;考核任免和管理地以上市地方税局的正副局及相应级别的干部。

  (六) 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及教育培工作。

  (七)组织税收政策法和理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范税代理行

  (八)负责汇总编报地方税的税收划、会统计报表工作。

  (九)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交的其他事

  三、内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地方税12(室):

  (一)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政,起草和核有关文件和告;负责议组织、秘、文电处理、文档案、文件收、信访、保密、税法宣、政信息和新闻发布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章制度;组织实施和指普法宣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税政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地方税收法细则;研究提出地方税制改革建拟订地方税收业务章制度;行地方税收政策的整;检查地方税收法行情况;承重大税收案件的理和行政处罚工作;理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指地方税的法制工作。

  (三)税政一

  负责营业税、源税、印花税、屠宰税、城市维护税、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土地增税、房税、土地使用税、船使用税等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

  (四)税政二

  负责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等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

  (五)规费管理

  负责教育附加、文化事设费、社会保险费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理。

  (六)涉外税管理

  负责外商投、外国企及外籍人和其他涉外的地方税收的管理协调工作;研究并行国际间反避税措施;指地方的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七)征收管理.

  指督、检查理各地方税机关行税收征管法中的有关事化和完善征管手段;指、申作和税收料的管理以及生产经营发票的印制和管理;负责注册务师管理工作,范税代理行

  (八)统计处

  贯彻执行全国税收划、会统计制度,制全省税收收长远规划和近期划;制、分配和整年度税收划以及检查、督促、分析划的行情况;汇总分析全省税收会统计信息料和数据;检查统计制度的行情况;负责全省系税收票的印制、使用和管理;指地税系统计统计工作的开展。

  (九)财务管理

  管理地方税经费财务、装和固定资产;管理机财务工作;行税统财务制度,汇编机关和直属位的财务预、决算;理各项经费的划组织实施地方税的内部审计

  (十)人事

  按限或授管理全省地方税的机构制、干部考核任免、人员调配、劳动等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机关、直属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一)思想政治工作公室

  负责机关党和指工、青、工作;指地方税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

  (十二)察室(与纪检组合署)

  负责对地方税员进行法制教育、党和廉政教育;负责务执察工作;负责检查处理行政法和税务执违纪案件;负责机关纪检工作;负责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四、局直属行政

  (一)稽

  拟订制度、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税、抗税、税重大税收案件的立案、查和理;指协调地方税工作。

  (二)直属分局

  负责级预算收入的各税收和指定收入目的管理和部分征收业务工作;负责税收收入入的督促检查工作。

  五、人员编

  地方税局机关行政93名。其中局1名,副局4名(不含纪检组长),正副处长(主任)36名。稽局基50名,其50名,其中局1名,副局3名。

  为离退休干部服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按有关定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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