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
广东省环保局
—、城市空气
1998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比上年好转,可比综合污染指数稳定下降,由上年的2.95下降为2.80,四项污染物中除总悬浮颗粒物比去年略有升高外,其余3项污染物均比上年下降;首要污染物仍为氮氧化物,其次为总悬浮颗粒物和降尘,二氧化硫污染相对较轻,机动车尾气型污染仍然明显。
1998年广东省城市空气中各污染物状况分述如下:
1.二氧化硫
全省二氧化硫年日均值在0.003—0.061毫克/立方米之间,平均0.022毫克/立方米,比上年(0.026毫克/立方米)下降15.4%,全省平均水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0.06毫克/立方米),21个市中只有广州市超标(0.061毫克/立方米);全省占66.7%的城市比上年有所好转。
2.氮氧化物
全省氮氧化物年日均值在0.009—0.124毫克/立方米之间,平均0.041毫克/立方米,比上年(0.043毫克/立方米)下降4.7%,全省平均水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0.05毫克/立方米),广州、佛山、深圳、东莞、中山和珠海6市超标(分别为:0.124、0.070、0.060、0.061、0.056、0.054毫克/立方米);全省占66.7%的城市比上年有所好转。
3.总悬浮颗粒物
全省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值在0.086—0.290毫克/立方米之间,平均0.162毫克/立方米,比上年(0.160毫克/立方米)上升1.2%,全省平均水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0.20毫克/立方米),清远、云浮、江门、阳江、佛山和广州6市超标(分别为0.290、0.283、0.237、0.224、0.216、0.204毫克/立方米);全省占60%的城市比上年好转。
4.降尘
全省降尘年月均值在3.08—10.39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平均6.38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同期(6.87吨/平方公里·月)下降7.1%,全省平均水平未超过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云浮、江门、韶关和东莞4市超标(分别为10.39、9.50、9.27、8.09吨/平方公里·月);全省占75%的城市比上年好转。
5.降水
1998年广东省城市降水pH均值为4.88,比上年同期上升了0.06个pH单位,其中降水pH值下降的城市有9个,上升的有9个;降水pH最低值为3.44,出现在深圳市;全省酸雨频率为48.5%,比上年下降了4.8个百分点。1998年广东省酸雨污染较严重的城市是广州、韶关、深圳、佛山、江门、清远、东莞和潮州8市。
二、江、河水质
全省33个江段水质状况评价结果表明,水质属Ⅰ类的江段有东江河源段、韩江潮州段2个,占6.1%;属Ⅱ类的江段有14个,占42.4%;属Ⅲ类的江段有4个,占12.1%;属Ⅳ、V类的江段有8个,占24.2%;水质劣于V类的江段有江门河、东莞运河、深圳河、小东江茂名段、小东江湛江段5个,占15.2%。
与上年相比,全省主要江河水质属Ⅰ类的江段与上年相同;属Ⅱ类的江段比上年增加9.1个百分点;属Ⅲ类的江段比上年增加6.1个百分点;属Ⅳ、V类的江段比上年减少27.3个百分点;劣于V类水的江段比上年增加12.1个百分点。
从综合污染指数均值来看,33个江段中,比上年下降的占27.3%,持平的占45.4%,上升的占27.3%。西江、浈江、西江干流水道、东平水道、顺德水道、东江北干流均因石油类污染减轻,水质状况有所好转,而佛山水道、东莞运河、小东江湛江段、梅溪河的水质污染明显加重。
全省水质较好的江段是东江河源段、西海水道、东江北干流、漠阳江、韩江潮州段。三角洲流经城市河流仍是全省污染最重的河流,除前山河属Ⅳ类水质外,其余均为V类或劣于V类水质河流。
本年度江河主要污染物是耗氧有机物、非离子氨和石油类,污染类型主要呈现为有机污染。
三、噪声
1.功能区噪声
据10个城市的统计,1998年度功能区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超标率达33.3%,可比市水平比上年下降了5.6个百分点。在各种功能区中,以第4类功能区噪声的年均值超标量最大。
2.道路交通噪声
1998年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70.1dB(A),比上年略有下降。除珠海、佛山、江门、清远、潮州、揭阳6市(分别为69.6、70.2、69.8、68.1、71.6、75.4db(A))外,其余15市均值皆比上年有所下降,降幅为0.1—6.1dB(A),占全省城市的71.4%。
3.区域环境噪声
1998年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6.5dB(A),可比市水平比去年下降1.2dB(A)。从影响城市声学环境质量的噪声源构成分析,以生活和交通类噪声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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