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第34期

1999年12月0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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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炳权副省长强调反走私工作要“严防猛打,常抓不懈”


  1026日,汤炳权副省长在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提出,进一步提高对反走私综合治理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觉性,把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推向深入,以夺取反走私斗争的新胜利。

  汤炳权副省长指出,我省自去年8月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以来,在全力加大对走私活动的查处力度的同时,系统地、全面地开展了相关行业的反走私综合治理,“打”“管”结合,相得益彰,使我省的反走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海上大规模走私活动明显减少,重点、敏感商品的走私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部分地区走私猖獗的局面得到扭转,改善了市场流通秩序,重点商品价格回升。我们在充分肯定一年来工作的同时,对成绩不可估计过高,对形势更不可盲目乐观。应该看到,我省反走私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综合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工作进展也不平衡;有的成效还只属治“标”性质,还谈不上治本;有的成效也还是暂时性的,还有待巩固和深化。走私活动将长期存在,反走私综合治理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以下一些问题还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1)加工贸易渠道的走私仍然严重。(2)海上偷运方式的走私仍占有相当比重,方式趋向多样化。(3)市场治理有待巩固和深化。

  汤炳权副省长强调要提高认识,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把反走私综合治理推向深入。

  一、从维护国家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搞好反走私综合治理的自觉性。党中央、国务院去年提出的“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反走私工作的新体制,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反走私斗争经验的总结,是从切实维护国家利益、长远利益出发的正确决策。实践证明,反走私斗争的成败事关党风国运!打私工作是一项关系民族工业、现代化建设兴衰成败的全局性工作。我们各行各业的利益和发展是溶于国家整体利益和发展的宏观环境之中的,所以打私工作,既是维护国家全局利益的需要,也是维护我们各行各业利益的需要;从长远的观点看,这不是一种“额外负担”,而是在为本部门、本行业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文明法治的大环境。同时,我们今天与会的都是国家机关的工作部门,维护国家利益是天经地义之事。我们必须从反腐败、保稳定、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反走私斗争的认识,更加自觉地投入到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中去。

  二、根据反走私斗争的需要扩充管理内容,加强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继续按照“党政统一领导、打私办监督协调、部门各尽其责、企业配合支持、群众积极参与、完善法规建设、加强舆论引导、上下齐抓共管”的全社会反走私综合治理的格局进行,要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纪律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积极主动开展打私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有关部门首先要对自己的管理对象可能会在哪个环节上以什么形式参与走私或被走私分子利用为走私服务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找准“工作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管理的措施、制度。其次是,对本系统的管理对象参与走私的,一定要有相应的处罚制度,直至彻底斩断其参与走私的条件。再次是要加强对反走私的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反走私斗争的良好氛围。

  (粤府字[1999]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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