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广东省吨谷县的通报
粤府[1999]2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自1996年以来,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广泛深入开展粮食创高活动,涌现出一批吨谷县先进典型。根据《广东省吨谷县奖励办法》,经省有关部门验收审核,澄海来、榕城区、潮阳市、揭东县、云城区、高州市、潮安县、信宜市等8个县(市、区),连续三年全年水稻播种面积在10万亩以上,完成市下达的粮食工作责任制考评面积指标,水稻亩产达1000公斤以上,连续三年达到吨谷县标准,省人民政府特授予“广东省吨谷县”称号,并发给奖牌和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确保今年粮食继续增产;还未达标的县要认真总结经验,采取有力措施,争创吨谷县,为促进我省粮食生产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广东省吨谷县1996年至1998年水稻完成情况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日
广东省吨谷县1996年至1998年水稻产量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亩,公斤,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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