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钟鹤副省长要求把科技
体制改革工作推向深入
1998年10月27日,卢钟鹤副省长在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精神,指导全省科技改革与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进一步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
卢副省长指出,广东科技事业,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模及其对科技日益旺盛的需求相比,尚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要增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紧迫感,提高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认识,进一步破除“等、靠、要”思想,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技人员的创造力,提高全省的科技创新能力。要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由过去主要管理科技系统的科研工作转变为管理全社会的科技进步,从科技系统的小循环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循环,从单纯的项目管理、分钱分物转到提高协调能力、推动全社会的科技进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全省的科技综合实力上来。
卢副省长要求办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促使企业成为研究开发及投入的主体。一是依托企业的主导产业必须符合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方向,支持组建工程中心的企业必须属于省重点发展企业(企业集团)或高新技术企业,有拳头产品,并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有较大的经济规模;二是必须体现增加国民收入一次分配对科技的投入;三是大企业工程中心的组建工作要与现有的基础相衔接;四是必须把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作为组建工程中心的关键;五是工程中心的组建工作必须体现市场导向的原则。
卢副省长提出要总结推广深圳经验,推动全省科技体制改革有新突破,振奋精神,加强领导,狠抓《决定》的落实。把我省的科技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广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粤府字[1998] 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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