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农业现代化
示范区会议纪要的通知
粤府办[1998]6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意见,现将《珠江三角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珠江三角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会议纪要
1998年10月23日省政府在番禺市召开珠江三角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部署建设珠江三角洲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工作,欧广源副省长在会上作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珠江三角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讲话;与会代表参观了番禺市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并听取了基地建设的经验介绍。现纪要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珠江三角洲农业现代化建设
会议认为,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制订了我国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目标与方针,提出东部地区有条件的地方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江总书记在苏沪浙考察中也提出沿海发达地区要建设发达农业,争取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中央的决定和江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为加快珠江三角洲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各地要认真
学习和贯彻落实。
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近80%的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主要农作物、畜禽、水产等农业适用技术推广项目覆盖率达70%以上。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98.4%,旱涝保收面积达80.1%,基本形成了防洪、排涝、灌溉、发电等多种功能的水利体系。在耕作、排灌、农产品加工、田间运输等方面已达到了较高的机械化水平。区内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辐射带动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和为农业服务的各种中介组织,把农民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纳入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较好地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都充分表明,珠江三角洲已具备了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良好的物质技术条件。因此,要充分发挥和利用珠三角独特的经济优势,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增创农业发展新优势,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这对于示范、辐射、带动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珠江三角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促进农业两个根本性转变;充分发挥珠江三角洲区位、人缘和经济优势,全面实施外向带动、科教兴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重点抓好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广泛应用现代科技、物质技术改造和装备农业,不断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高标准搞好村镇建设,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珠江三角洲农业现代化的建设目标,是实现“五高六化",即劳动生产率高、土地生产率高、投入产出率高、科技贡献率高、农民收入水平高;农田标准化、操作机械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生态良性化;力争2010年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即达到发达国家90年代初农业现代化水平。具体要求是:1.农业具有较强的综合生产能力。每个劳力人均农业总产值6.5万元,每公顷种养面积产值8.5万元,每公顷粮食播种面积产量6500公斤,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70%以上,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1.3万元以上。2.农田基本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标准化农田占水田面积80%以上,其它农业基础设施功能齐备完善,具有较强的抗御能力。3.农业生产过程基本实现机械化,每个劳力人均拥有农机总动力5千瓦,水稻生产机耕机收率达80%以上。4.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农业的主要经营形式,农业生产区域化布局更加合理,规模化经营综合率达90%以上,形成各具特色、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5.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健全率达95%,农副产品加工率达70%以上,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广泛应用。6.农民文化技术素质明显提高。70%以上的农民达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掌握一门或多门专业技术。7.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可持续发展指数达100%以上。8.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有较大提高,农村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9.农村城镇化水平在60%以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功能齐全,真正成为农村经济、政治、文化中心。10.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市场机制在农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
二、办好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辐射带动全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化建设发展
会议认为,以办好十大示范区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路子,对指导珠江三角洲和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珠江三角洲9个地级以上市每个市负责办好一个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省农办和省农科院负责办好白云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示范区。其他各市、县、镇也要根据本地实际建设一批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示范项目。
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基本要求是:1.要选择自然条件和经济、技术条件较好的地方建设示范区。选择具有本地资源优势,市场占有份额大、社会经济效益好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品作为示范重点。2.进行科学规划,按照"五高六化"的要求,力争3年初见成效,5年全面建成,并真正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3.认真搞好示范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利用农业资源,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4.确立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的体制,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实现农工技贸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5.以现代农业科技指导种植、养殖、加工业生产,把现代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与生产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农业的现代科技水平。6.全面推广农业机械化,特别是水稻生产全过程要尽快实现机械化,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
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要在以下几方面作出探索和示范:一是建立产加销有机结合、贸工农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二是建立科研、示范、推广、生产紧密联系的农业科技运行机制;三是建立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中外合作合资等多种形式的多元化农业投入机制;四是建立以集贸市场为基础,专业批发市场为中心,农民流通大户为主体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五是建立政策性、合作性农
业保险体系;六是搞好村镇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体制,建立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体系。
三、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领导
珠江三角洲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是省委、省政府重点抓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样板工程,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党政领导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确保示范区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抓组织领导落实。十大示范区的建设工作,由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日常工作由省农办负责。省农办要做好组织、指导、协调、检查、验收等工作,省直农口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示范区建设主要靠所在市、县(市、区)、镇政府负责抓落实,要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明确要求和责任,切实抓出成效。省政府拟每年组织一次对十大示范区的检查和交流。
(二)抓规划建设落实。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贯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方针。各个示范区要根据示范区的功能作用和示范重点,选择一个或若干个相对集中的乡镇,划定示范区域,并将精神文明建设、村镇建设的内容纳入示范区建设规划。示范区发展规划要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再付诸实施。各市要在12月底前把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项目、地点、规模、初步规划方案报省农办。
(三)抓资金投入落实。示范区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必须广开思路,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十大示范区的建设主要通过招商引资,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省财政从1999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示范区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务必把示范区办成功。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
(四) 抓体制创新的落实。示范区要在体制、面有新突破,一是要突破农、工、贸“一分为三"建立起农工贸一体化的经营体制。二是采取国有、股份合作、私营、外商一齐上的形式,改组一批、改造一批、组建发展一批农业龙头企业。三是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坚持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使农民种养大户、加工大户、流通大户成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力量。
(五) 抓技术支持和服务落实。鼓励农科机构、农业院校以及农业技术人员以技术服务、技术参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示范区建设;要创造条件,吸引中高级技术人才及大中专毕业生到示范区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农民群众、基层干部以及科技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接受新技术的能力,促进科技成果更快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主要与会人员:省政府欧广源、周炳南,省计委罗成法,省建委杨细平,省农办张远贻、潘嘉念、颜学亮,省财政厅彭明官,省国土厅沈彭,省农业厅罗泽君,省林业厅曾繁躍,省水利厅关宗枝,省海洋与水产厅李珠江,省农机局潘雪芬,省供销社颜金尧,华农大罗锡文,省农科院莫棣华,省农垦总局许林峰,广州市政府张桂芳,深圳市政府袁汝稳,东莞市政府张继雄,中山市政府吴章贺,佛山市政府邓威楹,江门市政府邓启明,惠州市政府林添好,肇庆市政府王平方以及各有关市的农委(办)主任、各有关县(市、区)主管农业的副县(市、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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