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第34期

1998年12月0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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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瑞华省长要求积极促进

我省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


11月1日,卢瑞华省长在全省群众体育先进表彰大会上指出,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以来,我省各地已经形成了“崇尚健身、参与健身''的社会环境和良好风气。我省全民健身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效果显著,对提髙全省人民的体质与健康水平,促进我省城乡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促进我省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

第一,要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领导。各级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活动,把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当作民族素质的一件大事来抓。

第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全民健身活动场所问题。首先要为群众提供开展活动所必须的活动场所。体育场馆都要向社会、向群众开放,真正做到人民场馆为人民。其次是进一步加强对全民健身体育场馆的建设和管理。要按照《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的要求,量力而行,积极做好体育场馆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三,要努力做好国民体质的监测和研究。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广东省国民体质监测系统,不断提髙全民健身活动的科技含量。要通过体质的监测和研究,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第四,要突出抓好青少年这个重点,大力开展学校体育活动。各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既要从全社会出发, 又要有重点地抓好青少年、特别是学校的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身体素质。要通过积极开展学校的体育活动, 促进青少年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粤府字[1998] 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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