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第29期

1998年10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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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抓好

查处非法境外期货交易活动

工作的请示的通知

粤府办[1998]54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抓好查处非法境外期货交易活动工作的请示》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证监会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抓好查处非法境外

期货交易活动工作的请示


省人民政府:

  199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若干意见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4〕69号)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外汇期货和金融期货交易,坚决打击各类非法期货交易活动。去年8月份以来,省证监会联合有关部门对非法从事境外期货交易活动的“地下公司"进行了几次清查,共查处此类非法经营机构21家,对非法境外期货交易活动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但是,近期我省非法境外期货交易活动又有所抬头,并呈现如下特点:一是境内不法机构和个人与境外机构互相勾结,非法从事香港恒生指数期货交易,且大多经过香港或澳门的一些中介机构下单,或根本不在境外交易场所下单,而采取对赌、对冲等形式欺诈客户。二是各种打着投资公司、信息公司、咨询公司、顾问公司等牌子而没有从事期货经纪业务和境外,期货业务资格的“地下公司",进行非法境外期货交易活动的较多。三是一些挂靠特殊部门的期货经纪公司,私下从事境外期货交易活动。四是一些公司重复违规,屡查屡犯的问题比较突出。从总体来看,非法境外期货交易活动在广州、佛山、中山、惠州、梅州、汕头等地区比较严重,并有向粤西等省内其他地区渗透的趋势。

  非法境外期货交易活动屡禁不止,同一些地方政府和公司主管部门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制止不力有关,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境外期货交易是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一种形式,不但不加制止,反而支持、参与该项活动。一些公司主管部门对属下机构非法从事境外期货交易活动不闻不问,甚至包庇纵容,把它作为本部门创收、改善福利条件的资金来源。监管部门间职责不明确、协调不够,查处力量不足,打击力度不够,也是此类非法经营活动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为进一步抓好查处非法境外期货交易活动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坚决查处非法境外期货交易活动,是国家维护正常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建议成立省非法境外期货交易稽查工作队,由省证监会牵头、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外汇管理局等单位各安排1至2名人员参加,工作队作为省政府直接领导的一个非常设队伍,负责对省内非法境外期货交易活动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及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

  二、各市政府对本地非法境外期货交易活动,要切实负起查处责任。一经发现,应立即协调当地人行、外管、证管、工商等部门,按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坚决予以查处;如发现有涉嫌犯罪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立案进行侦查。查处中要敢于碰硬,不管涉及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能心慈手软。对打击不力者,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部队、武警、公安、安全等有关部门,要按国务院的规定,加强对属下机构和尚未移交的企业的管理,采取切实措施,严格制止属下单位参与非法境外期货交易活动。

  四、省证监会要联合有关新闻机构,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宣传我国现行期货法规,使投资者充分认识非法境外期货交易的危害性,增强广大投资者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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