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建设协调小组成立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城市规划和建设,增强和发挥广州作为中心城市的幅射力和带动作用,省委、省政府于9月30日同意成立广州城市建设协调小组。由省委副书记、广州市委书记黄华华担任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岐山,广州军区副司令员谭冬生,副省长汤炳权,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林树森担任副组长;成员:伍亮(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卓彬(广州市副市长)、张光发(省委办公厅副主任)、蓝红(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罗越(省政府副秘书长)、黄伟鸿(省计委主任)、劳应勋(省建委主任)、罗妹珠(省财政厅副厅长)、孙民权(省交通厅副厅长)、袁征(省国土厅厅长)、刘广润(省公安厅副厅长)、范俊龙(省民政厅副厅长)、吴升文(省地税局局长)、王子葵(省环保局副局长)、吴亚明(广州军区后勤部副部长)、余鲁生(省军区副司令员)、林亚柏(民航中南管理局副局长)、张正清(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文山(广州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潘祖亮(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凌伟宪(广州市政府办公厅主任)、邵汝材(广州市财政局局长、地税局局长)、高殿瀛(广州市计委副主任)、邵云平(广州市建委主任)、区秉昌(广州市交委主任)、谢富星(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金福(广州市民政局局长)、李维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戴逢(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负责人)、江镜洪(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局长)、丁振武(广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甘海章(广州市环保局局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州市建委,由李卓彬任办公室主任。
(粤委办〔1998〕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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