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广东省城镇规划建设
管理“南粤杯”、“岭南杯”达标要求
和验收、奖惩办法的通知
粤府办[1998]4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1995年省政府下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南粤杯"、“岭南杯”达标活动的通知》(粤府[1995]36号)以来,对开展“南粤杯”、“岭南杯"(以下简称“两杯”)达标活动起了积极的作用,改善了我省的城镇风貌和环境质量,促进了城乡现代化的建设。但是,由于全省各地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建制镇数量多,范围大,给验收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开展“两杯”达标活动的验收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将近期目标达标期限从原来1996年调整为1996至1997年;中期目标达标期限从原来2000年调整为2000至2005年;远期目标达标期限从原来2010年调整为2008至2010年,并对“两杯"达标活动的目标要求、验收和奖惩办法作如下调整:
一、达标活动的目标要求。
近期目标:治理城镇“脏、乱、差",使城镇风貌和环境质量有较大改观,实现公路两旁净化、绿化、美化(具体标准附后);
中期目标:城镇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完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基本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远期目标:实现全省城镇布局合理化、功能多元化、设施现代化、环境净美化、管理法规化。
“两杯”中期、远期达标的具体标准由省“两杯”达标活动评选小组根据上述目标和验收原则另行制定报省政府审定。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南粤杯''达标验收:设市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城市;
申报“岭南杯"达标验收:设市未满一年的城市和建制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县城、建制镇。
(二)城镇政府高度重视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城镇建设投入逐年增大,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健全,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化。
(三)有达标活动的实施计划,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奖罚分明。
(四)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不断完善,城镇综合管理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城镇面貌有较大的改善,人民群众普遍满意,自查各项指标达到省规定的达标标准。
三、验收办法。
“两杯"达标验收分近期(1996至1997年)、中期(2000至2005年)、远期(2008至201。年),验收程序为:
(一)设市城市和县城由市、县政府分别组织自查,自查结果报地级(含以上)市政府审核后,统一报省“两杯"达标活动评选小组验收、审定。
(二)建制镇由镇政府组织自查,自查结果报县(县级市)政府审核后,报地级(含以上)市政府统一验收、审定。
四、奖惩办法。
(一)对如期达标的市、县,由省政府向全省通报达标验收结果和表彰奖励;对设市城市、县城和所辖建制镇均'达标的市、县主要领导予以一次性奖励。
(二)对如期达标的建制镇,由地级(含以上)市政府向全市通报达标验收结果和表彰,并对有功人员予以奖励。通报结果报省“两杯”评选小组备案。
(三)对逾期一年不达标的城镇,分别由省政府或地级(含以上)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达标;逾期两年不达标的,对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五、其它事项。
从1998年开始,省“两杯”评选小组将每两年组织一次全省城镇“两杯”达标工作检查,对未达标的城镇予以指导和督促,对达标后工作不力,指标下降严重的城镇,将撤其达标称号,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通报全省,并限期达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日
广东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南粤杯”达标近期目标标准及验收办法
达标行业 | 达标近期目标标准 | 验收办法 | 主要指标解释 |
1.0城市規划管理 | 1.1城市总体規划的实施由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统一管理,; 1.2城市总体規划1990年以后已按《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規划编制办法》要求修编或调 整, 1.3凡1990年以后建设的新区,必须有详细規划或控制性详细規划,并在指导土地开发上有 明显成效, 1.4按《城市規划法》規定实行“一书两证”, 1.5 1990年4月以来,城市規划区内违法建筑处理率达90%以上; 1.6城市中心区以及主要街道、广场、城市出入 口等重要地段,要有城市景观規划,并严格按已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 | 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 1、 提供上述六项工作完成情况的 材料, 2、 提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或调整 成果:提供1990年以后建设新区的详细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和城市中心区、主要街道、 广场、城市出入口等景观规划 图; 3、 按编号随机抽查“一书两证”的 归档存本,核对违章处理文件, 4、 现场检查中心区、主要街道、城 市出入口现场抽查1990年以 后建成的新区1〜2个。 | 违法建筑处理率(%)= 已处理的违法建筑宗数/ 发现的违法建筑宗数×100% |
2.0住宅建设管理 | 2.1当年住宅综合开发率达60%以上; 2.2按广东省居住小区技术规范(DBJ15-14-94)标准建成住宅小区二个以上, 2.3按建设部令第33号《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要求,推行住宅社会化专业化物业管 理,已明确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有效指导和监督当地物业管理,有一个以上的住宅小区由 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 | 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 1、 提供当年住宅开发统计情况; 2、 提供标准小区规划资料和小区 明细表, 3、 现场检查标准小区和已实施专 业化管理的小区一个以上; 4、 在检查住宅小区时,抽查3〜5 个住户。 | 住宅综合开发率(%)= (商品住宅+解困住宅)竣工面积/全社会住宅竣工总面积×100% (其中解困房含安居工程、微利房、 福利房等) |
达标行业 | 达标近期目标标准 | 验收办法 | 主要指标解释 |
3.0公用事业建设管理 | 3.1供水水源保护区内无污染源,饮用水源水质达到I类标准,水厂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好; 3.2水质综合合格率、管网压力合格率达97%以上; 3.3供水损失率低于8%,自来水管网修漏及时率达97%以上; 3.4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50%以上; 3.5城市燃气全面实行企业资质管理,燃气企业全部领取资质证书; 3.6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服务设施合格率达95%以上,站场服务设施齐全完好,停车场车辆摆放有序,车容车貌整洁卫生,车辆整洁合格率达90%以上。 | 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 1、查阅上述各项目上年和当年上半年资料数字; 2、现场检查1~2个自来水厂及其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情况; 3、现场检查2~3个燃气企业,核实企业资质证书,看安全设施; 4、有城市公交的城市,抽查2条公共交通线路,3~5辆车的车容车貌,3个公交站场。 | 1、水质综合合格率等于管网水细菌总数检验合格率、管网水大肠菌群检验合格率、管网水游离余氯检验合格率、管网水浑浊度检验合格率、管网水中国标26项检验合格率五项之和除以5;2、管网压力合格率(%)=检验合格次数/检验总次数×100%; 3、供水损失率(%)=供水总量一有效供水量/供水总量×100%; 4、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里水重复利用总量/工业用水总量×100%; 5、管网修漏及时率(%)=及时修漏次数(含爆管折断)/全部修漏次数(含爆管折断)×100%; 6、车辆服务设施合格率=车辆服务设旗合格数×100%;被检车辆总数 7、车辆整洁合格率=整洁合格车辆数/被检车辆总数×100%。 |
达标行业 | 达标近期目标标准 | 验收办法 | 主要指标解释 |
4.0市政设施建设管理 | 4.1道路路面、边石、人行道平整完好,路面出现坑凹、碎裂、隆起、溢水以及水毁塌方等情况能及时修复。城市道路完好率主干道达80%以上,次干道70%以上,支路、内街巷60%以上; 4.2执行国办发【1991】5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道路与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道路占用、挖掘由建设和公安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批; 4.3交通广场、车站平整、洁净、养护管理良好,地面全部软、硬覆盖,道路路面铺装率达98%以上; 4.4路灯造型美观、齐全完好,路灯亮灯率达97%以上; 4.5建成区排水管道普及率80%以上,新建区、旧城改造区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设施良好、畅通,容、雨井安装合格; 4.6地级以上城市和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城市已完成城市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的编制,有在建或竣工的污水处理厂,其他城市有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 | 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 1、随机抽查城市主、次干道各一条,四条小街(支路2条、内街巷2条),现场检查路面完好率,道路占用和挖掘现场,核对其审批手续。抽查1~2个交通广场、车站,检查地面情况; 2、随机抽查主次干道,检查30~50盏路灯亮灯情况; 3、查阅排水管网有效服务区域面积分布现状图和相关资料; 4、查阅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图、说明书、有关批准文件,检查在建或建成污水处理厂。 | 1、道路完好率(%)=检查总面积(m²)-破损面积(m²)/检查总面积(m²)×100%(参照(90)建城字第45号); 2、道路路面铺装率(%)=检验已铺装的路面面积(m²)/检查道路路面总面积(m')×100%; 3、路灯亮灯率(%)=检查路灯亮灯盏数、/检查路灯总盏数×100% 4、排水管道普及率(%)=排水管道服务面积/区域面积×100% |
达标行业 | 达标近期目标标准 | 验收办法 | 主要指标解释 |
5.0市容环卫建设管理 | 5.1有健全的市容环卫管理机构,有管理的规章制度; 5.2市容清洁整齐。街道整洁、卫生,无乱摆乱卖、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挖乱堆、乱写乱贴及随地吐痰现象;主要街道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街道路面无烟头、纸屑、瓜果皮核、痰迹、污水、暴露垃圾;无违章设置广告牌匾;市内水域清洁,水面没有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 5.施工工地文明卫生。工地设置围档、护网,工地周围没有建筑垃圾,工地出入口没有施工污染。城市内推广混凝土集中搅拌; 5.4沿街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制(门前三包)落实; 5.5集贸市场内摊位整洁、秩序良好,有专兼职保洁人员,有果皮箱、垃圾箱,箱外整洁,基本无蝇,上下水设施完善,市场周围环境卫生良好; 5.6市区内无违章饲养离畜; 5.7公共厕所符合标准,布局合理;规章健全,有专人管理和保洁制度,保持正常整洁卫生。水冲式公厕达95%以上; 5.8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100%,做到无害 化处理。垃圾站地点适宜、容器密闭、环境清洁,垃圾处理场选址得当,容量能满足排放要求,有专人管理和工作用房,有排气、环保及安全设施,按规定实施消杀、压实、覆盖,垃圾渗出液集中进行处理。 | 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 1、查阅设立环卫管理机构文件、环卫法规和城市环卫专业规划图、说明书及有关批准文件; 2.随机抽查主干道3条,次干道5条,支路及内街巷5条,检查市容卫生和"门前三包"情况; 3、提供施工现场明细表,随机抽取3~5处现场检查; 4、提供公厕、集贸市场明细表,现场抽查公厕5座,集贸市场2个,水域2处。 | 垃圾无害化处理∶凡采用高温堆肥、卫生填埋和垃圾焚烧等标准方法处理城市垃圾的列入无害化处理范畴;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报告期内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吨)/报告期内产垃圾总量(吨)×100%。 |
达标行业 | 达标近期目标标准 | 验收办法 | 主要指标解释 |
6.0园林绿化建设管理 | 6.1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2%以上,绿地率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平方米以上; 6.2已制定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和占用砍伐树木审批制度和补偿办法,并严格实施。1994年以后非法占用绿地、砍伐树木的已全部退还,恢复绿化或采取了补偿处理; 6.3有建成公园,公共绿地整洁卫生,游览设施安全完好,绿化率达95%以上,无将公共绿地作它用或建设与园林游览无关的项目。 | 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 1、凡未按省委、省政府规定实现绿化达标的城市不予以验收; 2、查阅上述各项有关资料,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图和说明书,占用绿地、砍伐树木的审批和补偿办法∶ 3、座谈、访查是否有侵占绿地、乱砍树木现象; 4、抽取公共绿地2~4处,专用绿地3~5处,现场检查。 | 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建成区总面积×100% 2、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绿地面积之/建成区总面积×100% 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²)=城区公共绿地面积(m²)/城区非农业人口 4、公共绿地绿化率(%)=公共绿地已绿化面积/公共绿地可绿化的面积×100% |
|
|
|
|
7.0公路两旁"三化"建设 | 7.1国道、省道、县道两旁"不准建筑区"已全部树立界碑,"公路管理控制区"范围已予以公布; 7.2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公路两旁70%以上里程已按粤建村字【1993】110号文实现净化、绿化标准 7.3公路两旁要开发建设的路段已按粤府【1992】122号文要求编制建设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 1、随机抽取城市行政区域内(不包括所辖县级市和县)的国道、省道、县道各一段,现场检查"不准建筑区"树碑和"管理控制区"公布情况;检查净化、绿化; 2、查阅公路两旁"管理控制区"建设地段的规划资料。 | 1、国道、省道、县道"不准建筑区"和公路"管理控制区"的范围按照粤府【1992】122号《广东省公路两侧建设管理规定》。 |
8.0环境噪音管理 | 8.1环境噪音达标区覆盖率达到50%。 | 听汇报,查资料。 1、提供建设“环境噪音达标区的报告”;2、提供经市政府批准的《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文件、图纸;3、提供达际区内固定噪声源、道路交通噪音、施工噪音、社会生活噪音控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 环境噪音达标覆盖率(%)=环境嗓音达标区面积/建成区总面积×100%。 |
广东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岭南杯”(县城镇)
达标行业 | 达标近期目标标准 | 验收办法 | 主要指标解释 |
1.0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 1.1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由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 1.2 城市总体规划1990年以后已按《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求修编或调整; 1.3 凡1990年以后建设的新区,必须有详细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在指导土地开发上有明显成效; 1.4 按《城市规划法》规定实行“一书两证”; 1.5 1990年4月以来,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处理率达90%以上。 | 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 1、提供上述五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提供城镇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以及1993年以来开发小区的详细规划图;2、随机抽查“一书两证”归档存本,核对违章处理文件, 3、现场抽查1990年以后建成的新区1个。 | 违法建筑处理率(%)=已处理的违法建筑宗数/发现的违法建筑宗数×100% |
|
|
|
|
2.0住宅建设管理 | 2.1当年住宅综合开发率达50%以上;2.2按广东省居住小区技术规范(DBJ15-14一94)标准建成住宅小区一个以上,并已推行物业管理。 | 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 1、提供当年住宅开发统计情况;2、提供标准小区规划资料和小区明细表;3、现场检查标准小区和已实施专业化管理的小区一个以上;4、在检查住宅小区时,抽查2个住户。 | 住宅综合开发率(%)=步(商品住宅+解困住宅)竣工面积/全社会住宅竣工总面积×100%(其中解困房含安居工程、微利房、福利房等)。 |
达标近期目标标准及验收办法
达标行业 | 达标近期目标标准 | 验收办法 | 主要指标解释 |
3.0公用事业建设管理 | 3.1 供水水源保护区内无污染源,饮用水源水质达到1类标准,水厂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好; 3.2 水质综合合格率、管网压力合格率达90%以上; 3.3 供水损失率低于8.5%,自来水管网修漏及时率达90%以上; 3.4 城镇供水企业持有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供水企业试运行证书》或《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 3.5 城市燃气全面实行企业资质管理,燃气企业全部领取资质证书。 | 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 1、 查阅上述各项上年和当年上半 年资料数字; 2、 现场检查1~2个自来水厂及其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情况; 3、 现场检查2~3个燃气企业,核实企业资质证书,看安全设施。 | 1、水质综合合格率等于管网水细菌总数检验合格率、管网水游离余氯检验合格率、管网水浑浊度检验合格率、管网水中国标26项检验合格率五项之和除以5; 2、管网压力合格率(%)= 检验合格次数/检验总次数X100%; 3、供水损失率(%)= (供水总量—有效供水量)/供水总量X100% 4、管网修漏及时率(%)= 及时修漏次数(含爆管折断)/全部修漏次数(含爆管折断)X100%。 |
达标行业 | 达标近期目标标准 | 验收办法 | 主要指标解释 |
4.0市政设施建设管理 | 4.1 道路路面、边石、人行道平整完好,路面出现坑凹、碎裂、隆起、溢水以及水毁塌方等情况能及时修复。城市道路完好率主干道达60%以上,次干道50%以上,支路、内街巷50%以上; 4.2 执行国办发[1991]5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道路与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道路占用、挖掘由建设和公安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批; 4.3 交通广场、车站平整、洁净、养护管理良好,地面全部软、硬覆盖,道路路面铺装率达90%以上; 4.4 路灯造型美观、齐全完好,路灯亮灯率90%以上; 4.5 建成区排水管道普及率70%以上,新建区实行雨污分流制; 4.6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县城有在建或竣工的污水处理厂,其他县城有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 | 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 1、 随机抽查城市主、次干道各一条,四条小街(支路2条、内街巷2条),现场检查路面完好率,道路占用和挖掘现场,核对其审批手续、抽查1~2个交通广场、车站,检查地面情况; 2、 随机抽查主次干道;检查30~50盏路灯亮灯情况; 3、 查阅排水管网有效服务区域面积分布现状图和相关资料; 4、 查阅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图、说明书、有关批准文件,检查在建或建成污水厂。 | 1、道路完好率(%)= (检查总面积(㎡)—破损面积(㎡))/检查总面积(㎡)X100%(参照(90)建成字第45号); 2、道路路面铺装率(%)= 检查已铺装的路面面积(㎡)/检查道路路面总面积(㎡)X100%; 3、路灯亮灯率(%)= 检查路灯亮灯盏数/检查路灯总盏数X100%; 4、排水管道普及率(%)= 排水管道服务面积/区域面积X100%。 |
达标行业 | 达标近期目标标准 | 验收办法 | 主要指标解释 |
5.0市容环卫建设管理 | 5.1 有健全的市容环卫管理机构,有管理的规章制度; 5.2 市容清洁整齐。街道整洁、卫生、无乱摆乱麦、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挖乱堆、乱写乱贴及随地吐痰现象;主要街道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街道路面无烟头、纸屑、瓜果皮核、痰迹、污水、暴露垃圾;无违章设置广告牌匾;市内水域清洁,水面没有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 5.3 施工工地文明卫生。施工和拆迁工地物料堆放有序,无积存建筑残土,围墙整齐; 5.4 沿街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制(门前三包)落实; 5.5 集贸市场内摊位整洁、秩序良好,有专兼职保洁人员,有果皮箱、垃圾箱,箱外整洁,基本无蝇,上下水设施完善,市场周围环境卫生良好; 5.6 市区内无违章饲养禽畜; 5.7 公共厕所符合标准,布局合理;违章健全,有专人管理和保洁制度,保持正常整洁卫生,水冲式公厕达90%以上; 5.8 垃圾日产日清,做到无害化处理。垃圾站、处理场地点适宜,容量能满足排放要求,有专人管理,有排气环保及安全设施,垃圾处理场按规定实施消杀、压实、覆盖,垃圾渗出液集中进行处理。 | 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 1、 查阅设立环卫管理机构文件、环卫法规和城市环卫专业规划图、说明书及有关批准文件; 2、 随机抽查主干道3条,次干道5条,支路及内街巷5条,检查市容卫生和“门前三包”情况; 3、 提供施工现场明细表,随机抽取3~5处现场检查; 4、 提供公厕、集贸市场明细表,现场抽查公厕5座,集贸市场2个,水域2处,垃圾站、场各一处。 | 垃圾无害化处理:凡采用高温堆肥、卫生填埋和垃圾焚烧等标准方法处理城市垃圾的列入无害化处理范畴。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报告期内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吨)/报告期内产垃圾总量(吨)X100%。 |
达标行业 | 达标近期目标标准 | 验收办法 | 主要指标解释 |
6.0园林绿化建设管理 | 6.1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2%以上,绿地率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平方米以上; 6.2 已制定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和占用绿地、砍伐树木审批制度和补偿办法,并严格实施。1994年以后非法占用绿地、砍伐树木的已全部退还,恢复绿化或采取了补偿处理; 6.3 有建成公园,公共绿地整洁卫生,游览设施安全完好,绿化率达95%以上,无将公共绿地作它用或建设与园林游览无关的项目。 | 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 1、 凡未按省委、省政府规定实现绿化达标的城市不予以验收; 2、 查阅上述各项有关资料,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图和说明书、占用绿地、砍伐树木的审批和补偿办法; 3、 座谈、访查是否有侵占绿地、乱砍伐树木现象; 4、 抽取公共绿地1~2处,专用绿地3~5处,现场检查。 | 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建成区总面积X100%; 2、建成区绿地率(%)= 建成区绿地面积/建成区总面积X100%; 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城区公共绿地面积(㎡)/城区非农业人口; 4、公共绿地已绿化面积/公共绿地可绿化的面积X100%。 |
|
|
|
|
7.0公路两旁“三化”建设 | 7.1 国道、省道、县道两旁“不准建筑”已全部树立界碑,“公路管理控制区”范围已予以公布; 7.2 县城范围内公路两旁70%以上里程已按粤建村字[1993]110号文实现净化、绿化标准; 7.3 公路两旁要开发建设的路段已按粤府[1992]122号文要求编制建设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 1、 随机抽取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各一段,现场检查“不准建筑区”树碑和“管理控制区”公布情况;检查净化、绿化; 2、 查阅公路两旁“管理控制区”建设地段的规划资料。 | 1、国道、省道、县道“不准建筑区”和公路“管理控制区”的范围按照粤府[1992]122号《广东省公路两侧建设管理规定》。 |
广东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岭南杯”(建制镇)达标近期目标标准及验收办法
达标行业 | 达标近期目标标准 | 验收办法 | 主要指标解释 |
1.0规划管理 | 1.1 完成城镇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已审批。规划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求; 1.2 城镇规划管理有机构,能做到集中统一管理。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 1.3 按《城市规划法》实行“一书两证”; 1.4 1990年4月以来,规划区内违法建筑处理率达100%以上; 1.5 1993年以来开发建设的小区,已编制详细规划,并严格实施。 | 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 1、 提供上述五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提供城镇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以及1993年以来开发小区的详细规划图; 2、 随机抽查“一书两证”归档存本,核对违章处理文件; 3、 现场抽查1990年以后建成的新区1个。 | 违法建筑处理率(%)= 已处理的违法建筑宗数/发现的违法建筑宗数X100%。 |
|
|
|
|
2.0基础设施 | 2.1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供水水源保护区内无污染源; 2.2 城镇内主次干道路面实现硬底化; 2.3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城镇的主次干道有排水管道,其他地区城镇主次干道有排水渠道,排水基本畅通; 2.4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城镇主、次干道和其他地区城镇主干道路灯齐全,基本满足镇内照明需要,亮灯率达85%以上; 2.5 珠江三角洲城镇住宅综合开发率达到40%以上。 | 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 1、 查自来水普及情况和住宅综合开发统计情况; 2、 现场检查1个自来水厂及其水源保护区; 3、 随机抽查主、次干道各2条,现场检查硬底化、排水及路灯情况。 | 1、自来水普及率(%)= 城镇非农业用水人口数/城镇非农业人口数X100; 2、路灯亮灯率(%)= 检查路灯亮灯盏数/检查路灯总盏数X100%; 3、住宅综合开发率(%)= (商品住宅+解困住宅)竣工面积/全社会住宅竣工总面积X100%(其中解困房含安居工程、微利房、福利房等)。 |
达标行业 | 达标近期目标标准 | 验收办法 | 主要指标解释 |
3.0城镇容镇貌 | 3.1 镇容镇貌管理有镇领导分管,有环卫队伍并保证环卫经费,有来及处理场所,有市容环卫管理的规章制度; 3.2 镇容清洁整齐、卫生、无乱摆乱卖、乱停乱放,乱写乱贴、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挖乱堆,主要街道及重点部位有果皮箱;公厕布局合理,有专人管理,卫生整洁;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城镇水冲式厕所达80%,其他地区达50%;实行“门前三包”制度; 3.3 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4 集贸市场有固定场所,市场整洁、秩序良好,有专兼职保洁人员,周围环境卫生良好。- | 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 1、 查阅市容环卫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 2、 随机抽取城镇街道2~3条,公厕2座,市场1个,现场检查。 |
|
|
|
|
|
4.0园林绿化 | 4.1 城镇内的街道、广场凡能绿化的已全部种上花、草、灌、乔木,做到黄上不露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 4.2 有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和固定经费,城镇内各种绿地保持美观、整洁、行道树整齐;无乱砍伐和侵占绿地现象。 | 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 1、 查阅城镇园林绿化的有关文件、统计数字和规章制度; 2、 座谈、访查是否侵占绿地和乱砍伐树木; 3、 随机抽取2条街道,2~3个广场,检查是否有可绿化的裸露土地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建成区总面积X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