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第22期
1998年08月05日出版
省政府同意调整机关事业单位
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率
省政府于6月15日同意从今年7月1日起,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率从个人工资收入的3%调整为4%。
(粤办函[1998]3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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