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1997年度菜篮子工程
市长负责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粤府[1998]2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1997年,我省各级政府认真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把菜篮子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增加资金投入,加强生产基地和流通设施建设,促进了副食品生产,确保了市场供应,丰富了群众生活。根据《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考评办法》的规定,经省有关部门审核,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韶关、河源、梅州、惠州、东莞、阳江、湛江、茂名、肇庆等9个市完成省下达的9项指标,前5项完成量超过指标5%以上,被评为1997年度“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各发给奖杯和8万元奖金。对上述9个市的市长和分管副市长给予表扬并各发1000元奖金。
二、广州、汕头、汕尾、揭阳、深圳、珠海等6个市完成省下达的9项指标,前5项完成量超过指标2%以上,被评为1997年度“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工作表扬单位",各发给锦旗和5万元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认真做好菜篮子工程工作;其他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加倍努力,采取有力措施,把菜篮子工程工作推向新台阶。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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