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瑞华省长提出继续
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
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
1997年11月27日,卢瑞华省长在广东省行政机关执法责任制经验交流会上指出,我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已初见成效,推动了我省经济社会和法制建设的健康发展。今后要以贯彻十五大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切实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两项工作:(一)进一步提高对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都要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工作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意义,正确理解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端正态度,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切实抓紧抓好。(二)建立健全法制机构,抓紧制定有关配套制度。要将本级政府、本部门的执法责任具体分解给每个内设业务机构和每位执法人员,层层建立执法责任制,特别是要制定本系统、本部门实施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办法或规定,制订与执法责任制相配套的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执法案件统计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告制度、行政错案究责制度、行政执法目标考核制度以及办文、办事、办案程序规定等,还要建立案例档案制度。未制订以上制度的单位,必须抓紧制订;已经制订的,也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修改完善。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各部门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的情况必须加强监督检査,努力把我省的依法治省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粤府字[1997] 64号)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