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印发珠江三角洲经济区
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
为更好地指导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各项规划的实施,省政府于2月20日印发了《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1996—2010年)》,要求有关市、县政府和省府直属有关单位按规划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及时向省计委反映实施的情况。
纲要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部分:一、发展环境分析与展望。二、发展战略目标。三、专题规划要点:(一)资源与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二)基础设施建设;(三)农村和农业现代化;(四)工业支柱产业发展;(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六)海洋产业发展;(七)第三产业重点行业发展;(八)城市群建设;(九)人才培养;(十)精神文明建设。四、主要政策措施。附件:1.重大工程建设;2.加快企业集团组建。
(粤府[199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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