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全省山区公路建设问题议案
的办理结果报告的决议的通知
粤府办[1997]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山区公路建设问题议案的办理结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二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山区公路建设
问题议案的办理结果报告的决议
(1997年1月18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山区公路建设问题议案的办理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上述议案的办理方案,省人民政府经过五年的努力,提前并超额完成了议案办理方案确定的任务,成绩显著,会议表示满意。
加快山区公路的建设,关系到山区人民脱贫致富和加快“四化"建设的步伐。此项议案虽已办理完毕,省人民政府仍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认真贯彻落实《报告》中提出的继续加大山区公路建设力度的各项措施,调动有关部门和各市县的积极性,加快山区公路建设。筹集资金,要注意减轻农民负担,坚决执行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的规定。
2.对山区县的交通建设,除了搞好通往山区县的国道、省道外,对没有通公路的管理区的公路建设仍应坚持每公里补助5万元的政策。
3.建设中要坚决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抓好建设施工、监理的各个环节,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对已建成的山区公路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应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决。
4.对现有的山区公路,要加强路政管理,加快站场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关于加快全省山区公路建设
问题议案的办理结果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1991年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快全省山区公路建设问题的议案》(第5、10、20、33、46、67、84、88、134号)(以下简称山区公路议案),交由省人民政府办理。5年来,在省人大的指导和帮助下,省人民政府根据办理方案的要求和程序,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经山区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现已提前并超额完成了议案提出的任务。在结案前,省人民政府又派出工作组分赴河源、梅州、汕尾、清远、韶关、肇庆、云浮等市(县),对列入议案办理方案范围的山区公路建设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检查验收,认为均符合建设标准,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政治、经济等综合效应。因此,要求如期结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前超额完成了议案规定的任务
按山区公路议案规定的目标任务,“八五”期间要改造山区国道二级公路1000公里,省道二、三级公路357公里,接(开)通6条经济效益显著的“断头路”和“联络线",修通由市到所有山区县城达三级以上公路标准、能通货柜车的油路480公里,开通8个不通公路的乡镇,增加山区县公路密度,由原来的每百平方公里的25.9公里增加到30公里左右,“八五"期末,实现90%以上的管理区通汽车,匡算共需投资约28亿元。从议案实施的结果看,至1996年底止,全省山区公路建设共投入资金195亿元,其中用于山区县乡公路建设的资金63.65亿元。新建县乡公路19120公里,完成“八五”计划的273.14%,超过办理方案要求的282%;建成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1357公里,完成“八五”计划的165%,超过办理方案要求的170%;新铺水泥、沥青路面2333公里;新铺碎石路面4357公里;县到镇二级以上公路643公里。每百平方公里公路密度达到45公里,全省所有乡镇和96%管理区都通了公路,超过办理方案要求的7%。全面超额完成了“八五"山区公路建设计划,有力地促进了山区经济发展。
主要山区市“八五"期末公路建设情况为:
梅州市:省和市、县共投入24亿元,其中完成新改建二级以上公路591公里,新建县乡公路5045.5公里,98.5%的管理区通了公路,公路密度每百平方公里由“七五"期末的19.8公里上升至52.72公里。
河源市:省和市、县共投入资金18.25亿元,其中完成改建国、省道484.5公里,新建县乡公路2811.8公里,公路密度每百平方公里由“七五"期末的29.77公里上升至46.8公里。
韶关市:省和市、县共投入24.76亿元,其中完成国、省道改建271公里,新建县乡公路3198.2公里,公路密度每百平方公里由“七五"期末的29.1公里上升至44.2公里。
云浮市:省和市、县共投入13.9亿元,其中完成二级以上公路改造204.3公里,新建县乡公路956.9公里,公路密度每百平方公里从“七五"期末的29.1公里上升至41.6公里。
肇庆市:省和市、县共投入29.3亿元,其中完成二级以上公路540公里,完成新建县乡公路1066.18公里,公路密度每百平方公里由“七五"期末26.4公里上升至38.3公里。
清远市:省和市、县共投入20余亿元,其中完成新建县乡公路2532.3公里,公路密度每百平方公里从“七五"期末的22.1公里上升至35.8公里。
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山区公路议案的实施工作,切实落实办理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
(一)认真部署议案办理方案,主动接受省人大监督。
在议案实施前,当时的朱森林省长、张高丽副省长就专门组织召开了各有关市主管领导参加的加快山区公路建设问题的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了相关的工作。作为议案主办单位的省交通厅多次召集有关部门认真商讨议案办理对策,并于1991年12月1日召开了“全省山区公路建设工作会议",与各市签订“八五”山区公路建设总承包合同。各地政府也抓紧议案的落实工作,如地处偏远山区的梅州市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路通财通,希望在山,希望在路”的战略思想,不仅把搞好山区公路建设作为振兴经济,脱贫致富的重要措施之一,而且还把公路建设工作当作经济工作的重点来抓,成立相应的县乡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把公路建设的成绩当作衡量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准。市领导做到既挂帅,又出征,组织全市人民集资投劳参与公路建设。
在山区公路议案的实施过程中,省政府和省交通主管部门注意虚心听取省人大的建议和意见,主动邀请省人大财经委的领导参加“八五"期间组织的每年一度现场检查活动,分期分批深入全省50个山区县(区)指导各县公路建设;同时,坚持向省人大定期汇报、邀请专题视察、接受各级人大监督等工作,从而有力地推动了议案的顺利实施。
(二)认真抓好山区公路建设规划,实行倾斜政策支持山区公路建设。
结合在省第6次山区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八五"期末,“要实现山区县县通货柜车,乡镇通大货车,绝大部分管理区通汽车"的山区公路建设目标,省政府在抓好平原地区交通建设和交通枢纽建设的同时,下大力气抓好山区公路建设这个重点,为山区公路建设“开专列"、“吃小灶",从建设规模、计划、资金、政策上给予优惠和倾斜,依靠山区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加快山区公路建设步伐。首先,在1991年召开的全省山区公路建设会议上,根据我省山区经济发展的现状和需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我省“八五"期间山区公路建设规划,提出了五个主要发展目标:一是新建山区县乡公路7000公里;二是改造山区国道二级路1190公里(占全省规划改造国道二级路的60%);三是改造省道
二、三级公路1067公里;四是接通新丰至龙门等6条“断头路"联络线;五是实现乡镇公路硬底化8000公里。这些目标的实现可以使广大山区脱贫致富有一个较好的基础条件。其次,为了实现上述的规划目标,省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山区公路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实行一系列的倾斜政策。如省对“八五"规划内的山区公路建设,根据项目情况,分别给予补助:山区国道改造一级路每公里补助120万元;髙级路面宽15米以上超二级路每公里补助100万元;二级路高级路面每公里补助80万元。并且给予山区县比较优惠的收费还贷政策,形成良性循环机制,使山区公路建设有了资金保证,计划落到了实处。与此同时,为实现规划,绝大多数山区市、县(区)、乡(镇)成立了以行政首长挂帅的三级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各市交通局(委)还成立了县乡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计划安排、检查、指导、验收等工作,通过实行落实责任制,在积极做好项目调查的基础上,采取激励政策,谁的积极性髙就优先安排公路建设项目;计划的实施由市、县(区)、乡(镇)长层层签订合同包干完成等等。大部分县(区)都制定了相应的公路建设具体政策、办法和奖励等规定,有效地推动山区公路建设。
(三)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确保议案的综合投入。
为了筹集充分的山区公路建设资金,确保“八五"期间山区公路建设总目标的实现,省政府一方面采取了省给予定额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通过民工建勤、车辆建勤,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筹措资金的办法;同时,还先后出台了包括开征贫困山区公路建设还贷资金等一系列政策,从而为山区公路议案的任务提前超额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开征了贫困山区公路建设还贷资金。“八五"期间此项收入共约15亿元,全额用于山区国道、省道、县乡公路、大型桥梁以及经济线路建设(含汽车站场建设1亿元)。
二是在山区市养路费切块包干投资中拿出5%用于安排山区县乡(镇)村地方公路建设。“八五"期间增加投入6000万元。
三是从养路费中逐年增加对老区、山区公路建设补助资金的投入。以1991年4000万元为基数,每年增加10%,全部用于老区、山区县乡公路建设。“八五"期间增加投入5000万元。
四是在养路费切块分成比例上,给山区市以重点照顾。全省公路养路费切块包干分成3个承包期,对山区县养路费均是全额留成,同时省另给山区县调剂补助投资,第一轮承包期(1990—1992年)每年调剂补助投资4570万元,第二轮承包期(1993—1995年)每年调剂补助投资8250万元,第三轮承包期(1996—2000年)每年调增到2亿元。
五是从1993年起,对山区县养路费超收部分省不分成,全额留给山区市(县),用于山区公路建设和养护。
六是帮助山区市、县调整理顺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标准,增加收入部分全部留给地方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八五"期间增加投入2.5亿元。
七是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对我省的公路网改造贷款,用于山区国、省道改造和由沙土路改铺油路。“八五"期间安排了1.8亿元。
山区各级政府也十分重视筹集山区公路建设配套资金,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从当地财政收入中安排公路建设基金;征收交通建设附加费;发动群众、单位捐资赞助;“以地换路,以地建路通过转让公路经营权融资;降低征地拆迁和交通建设费用;实行民工建勤、民办公助的方针;推行股份制投资经营等。据初步统计,“八五''期间由地方自筹、集资、贷款等筹集170多亿元。
(四)逐步强化和完善山区公路的管理工作。
在掀起了全省山区公路建设髙潮的同时,省政府和有关部门一方面坚持抓教育、组织、协调、前期工作、施工质量,特别强调要建立相应的山区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使之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范畴。如要求各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各公路、交通部门和所有参加公路建设施工管理的干部以及技术人员,要本着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扎实、认真、严格抓好工程质量;采取发动群众民工建勤和组织专业队伍机械化施工相结合的办法,以保证技术标准和建设质量为根本;狠抓技术管理和施工管理,认真进行技术设计和施工组织,并建立和制定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投资的制度和办法;积极培训各乡镇公路建设管理的技术骨干,每个乡镇培训3—5名;强化项目、设计、施工、资金等管理,把强化管理贯彻到山区公路建设的所有环节上。另一方面,注意抓好新建公路的养护工作,.巩固建设成果。为此,省交通主管部门专门制定了对经验收的新接养公路给予每公里2000元/年的养护费等措施;并且在每年进行的公路大检查时,把新建公路的养护作为一项重要检査内容;并且要求新建工程竣工后,各县(市)公路站要积极与各乡(镇)政府配合,筹集资金,配备专门人员,成立养护队伍,把新建公路养护列入乡镇政府的正常工作之中,从而使山区公路建设的成果得以巩固。
二、实施议案取得了显著的综合效益
通过实施议案,省和市县认真抓好“八五”期间山区公路建设规划,山区公路交通发生了巨大变化,山区交通不便、行车难的落后状况有了根本性改变。因此,公路被广大山区人民群众称为、“致富路”、“经济线”。公路交通建设的迅速发展拉近了山区与沿海地区、珠江三角洲的距离,加快了商品流通和脱贫致富的步伐。
(一)山区公路建设的崛起,促进了山区国民经济的发展。“八五"期间由于我省山区交通条件的明显改善,各山区市县工农业经济均得到了较大的增长。如梅州市对山区公路建设认识充分,战略思想明确,措施得力,成为广东“八五”期间完成新建县乡公路最多的一个市。由于该市在山区公路建设成绩斐然,1993年省交通厅向全省作出公路建设“平原学汕头,山区学梅州"的决定。也正是在“八五"期间,梅州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13.6%,首次实现以两位数增幅发展,增幅比“七五"期高4.29个百分点,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1.3%,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9%,比“七五”期高3.15个百分点;肇庆市各级领导真正把山区公路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他们大胆探索,把公路建设推向市场,通过让权、让利、让市场,调动各方投入,在大力引进外资加快公路建设方面走出一条新路子。“八五”期间肇庆市共投入公路建设资金达29.3亿元,其中引进外资约占1/3,解决了山区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从而实现一步到位,超前建设,市到县均通一级或超二级以上的水泥路。也正因为交通条件的改善,肇庆市“八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达24.9%,比“七五"期间高10.7个百分点,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38%,比“七五”期增长1.4倍。
(二)山区公路交通建设的发展,优化了投资环境,促进了山区的开放和开发,也改变了山区市县的整体形象。公路改造、建设优化了经济发展的硬环境,吸引了投资者,使一些原来人烟稀少的穷乡僻壤变成了投资开发的生财宝地,展现了山区美好的发展前景。高州市新地镇,过去由于交通不便,11个管理区没有七家乡镇企业。现在由于高标准建设安联水泥路,交通一朝畅顺,便吸引了大批外地客商前来投资置业。仅1995年的7月份,破土动工的就有:投资200多万元、年产红砖1500万块的大型砖厂;投资150万元的化工厂;投资几百万元的两座各250千瓦的水电站。从而加速了全镇经济发展的步伐。又如兴宁市刁坊镇1991年底有公路7.4公里,仅通3个管理区,有22个管理区未通公路。由于交通滞后,虽靠近
县城,却成了经济“死角",地理优势不能有效发挥,外资引不进来,乡镇企业落后,“三高"农业发展不起来,经济建设上不去。严峻的现实,使该镇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若要富,先修路,思想一解放,公路建设大步上,每百平方公里的公路密度由1991年的9.1公里增加到67.8公里,增长6倍多,25个管理区实现区区通公路。1994年该镇工农业总产值达1.91亿元,比1992年增长1.98倍,镇财政收入200.1万元,农村人均收入1934元,比1992年翻了一番,公路交通网络的建成,不仅促进了经济建设,而且带来村容村貌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极大变化。群众深有体会地说:“开通公路,不仅促进经济的发展,还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威信,扩大了政治影响,充分体现党的富民政策,是'第二次解放'"。公路交通的发展美化了山区市县的整体形象,从而也促进字旅游业的发展。如云浮、梅州、肇庆、韶关等市,旅游业正逐步走向兴旺。
(三)山区公路建设的发展,改善了山区人民的精神面貌,带动了山区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山区人民在大规模的公路建设中感受到现代化建设的气势与魄力,开始用大市场、大流通的观念来看待事物、考虑问题,认识到山区经济的发展需要超常规的努力,绘制山区崛起的蓝图需要大动作,特别是人们的交通意识大大增强,全社会关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大气候已基本形成。体现在从过去“要我修路"变成“我要修路”,从过去单纯地投工投劳,发展为捐资献地,各方密切配合,各级地方政府真正成为公路建设的主体,公路部门搞好服务,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使参加山区公路建设的群众运动健康发展等的转变。大埔县旅外华侨田家炳先生在“八五"期间赞助该县1000多万元,建了46座大、中、小桥,赤子之心,感人肺腑。高州市根子镇公垌管理区西坑村何大叔,一家三父子都是瞎子,因扩改公路要砍伐他家祖辈留下来的一株年收入近万元的大荔枝树,他说:“我们看不见路,但还有一口气都要走路",他主动地请人把路旁那株大荔枝树砍掉,让地给扩改公路使用。紫金县洋兴镇洋头管理区邓天来,孤身一人,家里穷得叮当响,每年靠卖贺年卡解决部分生活开支,但为了洋头公路扩宽改造,他把卖贺年卡的300多元,全部捐给镇政府,支持公路建设。
三、山区公路建设仍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山区公路议案规定任务的提前超额完成,使我省的山区公路建设工作上了一个台阶,成效是显著的。但我们不能满足已有的成绩,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山区公路建设离交通现代化有较大差距,如山区公路网络档次较低,高等级的主干道不足,对外通道少,城乡公路窄弯多。特别是16个特困县,由于受地理条件和经济因素的制约,交通困难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一是公路标准低,抗灾能力弱;全省有二级以上的高等级公路约9500公里,而16个特困县只有892公里,占全省的9.4%;特困县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只占其通车总里程的5.1%,而四级和等外公路占总里程的82.2%;二是综合运输能力低,断头路多。县与县、县与镇之间公路不能衔接,形不成网络,致使车辆不得不绕道运行,增大了运输成本,降低了经济效益;三是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严重不足。
为此,省政府认为,在山区公路议案结案后,针对目前我省山区公路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有的放矢,有所侧重地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以巩固和扩大山区公路议案的成果,使我省的山区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根据客观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目标。
“九五"期间,我省公路建设要在抓好现有公路的管理、养护、保持并改善现有行车条件和通过能力的同时,重点以高速公路建设为主,建设我省高速公路主骨架和二级以上髙等级公路。形成以广州为中心,向粤东、粤西、粤北辐射,与国家公路主骨架连接、沟通我省重点城市交通枢纽和对外口岸的公路网络。实现省到市基本通高速公路,市到县通一级或超二级公路,县到镇通二级或三级公路,乡镇公路实现硬底化,全省所有管理区通公路。
1.山区公路建设总目标是:
一是建设通往山区的高速公路主骨架,沟通山区与珠江三角洲发达地区经济的联系,扩大出省通道。拟新建高速公路520公里,投资约215亿元,其中广州至韶关高速公路298公里,惠州至河源高速公路67公里,汕揭梅高速公路梅州市径义至北斗20公里,广州至肇庆高速公路68公里,汕潮汾高速公路67公里。
二是改造山区国道一、二级公路600公里,投资30亿元。重点改造105国道连平、新丰段,扩大出省通道的能力,解决连平、新丰山区县的交通困难问题;新建107国道,改善连南、阳山等山区县的交通条件,扩大出省通道的能力;改造106国道,解决韶关市乳源山区县等通往广州的交通问题;改建205国道河源段、206国道丰顺段,解决河源市5个山区县和丰顺山区县的交通问题,沟通和扩大东部山区县与珠江三角洲和沿海地区的联系。
三是改造山区县省道一、二级公路3517公里,投资105亿元。
四是改造山区县到镇一、二、三级公路8500公里,投资60亿元。
五是改造管理区上等级公路10436公里,投资10亿元。
2.特困县公路建设的总目标:
一是建设通往山区的高速公路主骨架,沟通特困县与珠江三角洲发达地区经济的联系,扩大出省通道。拟新建高速公路385公里,投资约170亿元,其中广州至韶关高速公路298公里,惠州至河源高速公路67公里,汕揭梅高速公路径义至北斗20公里。
二是改造特困县国道一、二级公路541公里,投资27.1亿元。重点改造105国道连平、新丰段扩大出省通道的能力,解决连平、新丰特困县的交通条件;新建107国道,扩大出省通道的能力,改善连南、阳山等特困县的交通条件;改造106国道,解决韶关市乳源特困县等通往广州的交通问题;改建205国道河源段、206国道丰顺段,解决河源市5个特困县和丰顺特困县的交通问题,沟通和扩大东部山区特困县与珠江三角洲和沿海地区的联系。
三是改造特困县省道一、二级公路1490公里,投资74.5亿元。
四是改造特困县县到镇一、二、三级公路1826公里,投资45.5亿元。
五是改造管理区上等级公路2876公里,投资2.9亿元。
(二)继续采取措施,加大山区公路建设的力度。
1.对筹措“九五"期间公路建设的资金,仍实行国家、集体、群众、综合投入等办法,采用省给予定额补助投资、市县人民政府包干完成的方式。具体由省交通厅制定和监督定额补助投资办法。
2.从1996年起,在继续执行原定公路运输客运人公里增加一分钱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分钱,用作山区公路建设还贷资金。由省交通厅会省财政厅、物价局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3.省交通厅,“九五"期间每年投资5800万元继续对老区、山区公路建设给予切块补助。
4.继续对公路建设批准的政策性收取的各项规费、基金,实行边征边退,全额返还用于公路建设。
5.继续执行山区公路养护费超收上支省30%改为全额返还给山区市、县的规定。
6.继续执行在山区市养路费包干投资中拿出5%安排山区县(包括特困县)乡镇村地方公路建设。
7.继续由当地政府组织义务工修路基土方工程,按国家规定每个劳动力每年出义务工8个工日,车辆建勤每年每车3个车日,或以资代赈。
我们深信,在省人大的继续指导和帮助下,在省委的领导下,通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省的公路建设推上一个新的阶段。
以上报吿,请予审议。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