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决定取消
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省物价局和财政厅经报省政府同意,于1月8日联合发出《关于取消省制定的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决定对依据不足或不合理的16个收费项目予以取消。这些项目是:
一、交通部门
1.营业运输管理费(城乡联户从事机动车、船、竹木排)
2.装卸搬运营业管理费(厂矿企事业单位、农村社队企业及农民个人、联户)
3.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费
4.二运企业管理费
5.养路费特许免费证费
二、公安部门
1.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证点代办费
2.航行港澳船舶通行证
3.违章驾驶员驾驶证违章处理通知书邮寄费
三、农业部门
犬类免疫注射费
四、工商部门
外来企业(人员)经营许可证费
五、文化部门
1.营业演出许可证费
2.电影放映人员技术等级证书费
3.电影放映人员放映证费
六、经贸部门
1.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费
2.技术引进合同批准证书费
七、证券部门
证券发行监督管理费(对定向募集股份公司收取的)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粤价[199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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