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瑞华省长提出
搞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
加快广东现代化进程
8月21日,卢瑞华省长在全省村镇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指出要把认真做好村镇建设工作,提髙到实现现代化,为子孙后代者想这一高度来认识,并认真贯彻落实,使全省人民形成共识,齐心协力搞好我省村镇建设。
全省村镇建设的目标是:到2000年,要全面完成建制镇、集镇的规划修编、调整;对农村管理区的规划,珠江三角洲要全面完成,东西两翼和山区分别要达到90%和70%;95%以上的建制镇有比较完善的供水、排水设施,燃气普及率在35%以上;90%以上的建制镇环境卫生管理达到“四有”的要求。各市、县要树立一个以上的各具特色的建制镇和管理区作为规划建设管理的示范点。到2010年,要全面推进村镇建设,半数以上的旧村得到整治和改造。大部分村镇要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清洁文明、环境优美的村镇。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髙建设水平。
第一,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实现村镇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的良性结合。要从我们的国情、省情出发,高度重视人均耕地面积少、人口增长速度快这一最重要、最严峻的何题,要保护耕地和其他自然资源,要坚持可持续发展。
第二,要改革传统建房方式,大力提倡建公寓式住房。要绝对禁止占用良田建房子,尽量到山坡上、山顶上去建;要严格规定建房面积&要做好规划,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搞好管理,推广农村住宅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实行城市化建设和城市化管理的经验;住宅设计要合理,注意功能价值,以符合现代生活要求,提高建设水平;做好旧城、旧村的重建,把村镇建设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三,要依法治镇,依法治村,用法律来规范全体人民包括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只有法制完善,村镇建设才能搞好,四个现代化才有希望。
(粤府字[1997]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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