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第32期

1997年11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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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高丽常务副省长对全省

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新要求


  10月15日,张高丽常务副省长在全省内部审计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上,充分肯定我省的内部审计工作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和取得的显著成绩。并对如何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政府工作的中心,积极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主战场,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第一,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为搞好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服务。要及时发现影响经济效益的问题的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认真总结和推广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和开展风险审计的经验。

  第二,把反腐败作为内部审计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从源头抓起,把腐败现象尽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财务收支和财经法纪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制度,防止资产流失及各种损失,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第三,进一步提髙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各单位在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时,要选调掌握审计、财务知识,熟悉经营管理的同志到内部审计岗位上工作。内部审计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增强改革意识、市场经济意识和宏观经济管理知识,了解和掌握改革措施的有关内容和特点,提高在新形势下的实际工作能力,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在建立健全审计制度的同时,在审计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方面予以大力的支持。

  第四,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内部审计机构也要自觉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认真听取审计机关的意见,在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向审计机关报告。

  张副省长强调,内部审计人员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把内部审计工作做得更好。


(粤府字[1997]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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