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第29期

1997年10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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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撤销鼎湖山

管理协调领导小组


  由于肇庆市已成立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对星湖风景名胜区、鼎湖山自然保护区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省政府于9月29日同意撤销鼎湖山管理协调领导小组,今后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由肇庆市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省有关单位应予以协助。

  (粤办函[1997]5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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