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制定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局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于1984年11月设立。1993年5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施行以来,有力地保证了开发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开发区的建设。但是,由于《条例》的一些条款写得比较原则,在一些情况下不容易操作,如管委会的职能、投资和技术引进等。同时,国家的改革开放进入了新的阶段。为了适应新形势,使《条例》得到更好地贯彻实施,我们根据《条例》的规定,参照《广东省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暂行规定》(粤府令第7号)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有关条款,同时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对代拟稿《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协调修改。今年9月1日,卢瑞华省长签署了省人民政府第25号令,发布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实施细则》。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