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开展1997年
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依法治省,省府于6月5日发出通知,提出我省今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是: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贯彻执行情况;②《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③《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计划外生育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④《广东省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此外,各单位可根据情况确定本系统的检查项目。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精心拟订执法检查方案,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执法检查,主要应当是检查行政机关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不要随意检查企业,以避免增加企业的负担。省政府法制局要对各单位的检查工作加强指导。
(粤府办[1997]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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