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
成员会议纪要的通知
粤府办[1997]2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广东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成员会议纪要》业经加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五月七日
广东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五次
全体成员会议纪要
1997年4月22日,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副省长欧广源主持召开了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成员会议。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省长卢瑞华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听取了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邓惠珍同志传达中央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以及关于我省计划生育工作落后状况的原因分析汇报,会议进行了讨论,并重点研究了如何尽快扭转我省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局面的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我省计划生育工作落后、人口过快增长,影响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这个问题必须引起全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广大人民的警醒。抓好计划生育,关键在于提高领导认识,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正负起责任。目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着领导认识越往下越差、决心越往下越小、工作越往下越松、措施越往下越软的状况,要坚决改变。必须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和考评责任制,严格实行奖罚制度,对计划生育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多孩率较高的地区,要追究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工作不得力的干部,要调离计划生育岗位。各级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要有大决心、硬措施,今年底务必使我省计划生育工作落后的局面有明显改变。
二、坚决贯彻执行生育节育政策,狠抓落实。针对我省计划生育工作的严峻形势,必须严格执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政策和节育措施,响应国家计生委的号召和吸取先进地区的经验,由省卫生厅和省计生委联合发文,在全省推行“已生一孩的育龄妇女产后42天上环,已生二孩的育龄妇女产后3天内结扎"的节育措施,卫生部门要配合计划生育部门,积极做好这一节育措施的落实和推广工作。
三、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技术服务、宣传教育、干部培训和药具发放四大功能作用。“九五"期间要重点解决山区贫困乡镇服务所的建设,省财政要给予适当补贴,具体方案由省计生委会省财政厅制定,并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四、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是今年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底各地计划生育合格村的总数要达到占管理区(行政村)总数的20%以上,其中一类地区要达40%以上。
五、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今年省扶持绝对贫困户每户1000元的生产启动资金,要优先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户,凡属应落实节育手术对象的,要待落实节育措施后才发给扶贫资金。
六、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好夏秋两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5月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电话会议,统一部署集中服务活动。5月中旬省政府召开计划生育工作现场会。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和省直8个单位分别挂钩帮扶二、三类地区的8个市,每年集中服务活动期间由厅领导带队,到挂钩点检查督促计划生育工作,年终向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汇报挂钩点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8个单位挂钩点如下:
(一)省农办挂钩帮扶汕尾市;
(二)省计生委挂钩帮扶清远市;
(三)省林业厅挂钩帮扶河源市;
(四)省海洋与水产厅挂钩帮扶揭阳市;
(五)省农业厅挂钩帮扶湛江市;
(六)省水利厅挂钩帮扶茂名市;.
(七)团省委挂钩帮扶云浮市;
(八)省妇联挂钩帮扶韶关市。
七、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凡是外来流动人口的育龄夫妇,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办理暂住证、务工许可证,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八、要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口形势、计划生育政策和节育措施,树立典型,形成实行计划生育和全社会对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
参加会议人员:省政府卢瑞华、欧广源、游宁丰,省法院麦崇楷,省纪委朱树屏,省计委项明,省经委叶力行,省统计局卜新民,省卫生厅涂新,省公安厅黄淑芳,省人事厅林烈发,省总工会邹伯成,团省委徐萍华,省计生委邓惠珍,省科委蔡其祥,省扶贫办杨斌文,省水利厅彭泽英,省林业厅陈俊勤,省农业银行何旺泉,省供销社谢小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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