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表彰1996年度菜篮子
工程先进单位
1996年,我省各级政府认真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狠抓菜篮子“三大”基地、“两场”建设,带动了全社会种养业的发展,大大提高了我省的猪、禽、蛋、水产品、蔬菜的自给率,完成了省下达的各项指标。根据《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市长责任制考评办法》的规定,经省有关部门审核,省政府于5月4日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潮州市、肇庆市完成省下达的9项指标,前5项完成量超过指标5%以上,被评为1996年度“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各发给奖杯和8万元奖金。对两市的市长和分管副市长给予表扬并各发给1000元奖金。
二、广州市、深圳市、汕头市、汕尾市、韶关市、东莞市、梅州市、河源市完成省下达的9项指标,前5项完成量超过指标2%以上,被评为1996年度“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工作表扬单位",各发给锦旗和5万元奖金。
(粤府[1997]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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