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第8期

1996年03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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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制定东西两翼规划工作的通知

粤府办[1996]21号


各有关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3月份起,开始编制《广东省东西两翼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996—2010)》。东西两翼的范围,东翼:汕头、汕尾、潮州和揭阳4个地级市及其所辖行政区;西翼:湛江、茂名和阳江3个地级市及其所辖行政区。

  编制东西两翼发展规划,对于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中部地区领先、东西两翼齐飞、广大山区崛起"的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全省的现代化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有关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积极、主动地做好这次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的编制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结合本市、本部门的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积极可行的发展目标、思路和工作方案。

  两翼规划的编制工作安排:3—4月为调查研究和资料整理阶段;5—6月为专业规划和各市规划编制阶段,6月底以前,各有关市、有关部门将各自的,规划交省计委;7—8月为总体规划编写阶段,8月底完成《广东省东西两翼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996—2010)》的初稿。

  这项工作由省计委抓总。各有关市、有关部门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可及时向省计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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