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1996年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粤府办[1996]1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现将调整后的《广东省人民政府1996年规章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领导要重视法制工作,对列入计划的项目,要积极组织力量,认真调查研究,搞好协调,提高质量,按时做好送审工作。为保证计划的实施,省政府法制局要加强对各单位立法工作的指导,各有关单位每季度应向省政府法制局报告一次本单位规章起草工作进展情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二月五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1996年规章制定计划(7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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