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第36期

1996年12月25日出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省政府公报 > 1996年 > 第36期
【打印】 【字体:

欧广源副省长与各市签订“九五”时期

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书


  为巩固提高造林绿化成果,有效地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11月18日,欧广源副省长与各市主管林业市长、省林业厅梁星权厅长与各市林业局长签订了1996~2000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具体分解为林业用地绿化率、活立木蓄积净增率、森林采伐限额、森林火灾受害率、森林病虫害发生及防治率、林业用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七个方面的量化指标。省政府每年将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兑现奖惩,成绩突出者由省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奖励。并要求各市与所属县(市、区)也要相应签订目标责任书。

手机阅读

打印

下载、打印